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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火索不避讳,还是那起庞家旧藏的焦点个案,1959年捐入137件,其中标注最醒目的那幅仇英《江南春》,2025年5月在北京的预展灯下出现,估价写着8800万元,家属庞叔令接到消息,回拨到馆方的答复是“1961、1964两次伪作结论,九十年代按规定处置,2001年以6800元售出”,随即走上诉讼,要求提供鉴定原件与全流程流转记录,回复口径一致,材料不对外,窗口只留下收件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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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信里说的“鉴定不透明”落到《江南春》的纸面证据上更具体,家属拿到的底稿片段有一句“1961年意见:陈鎏题引首真”,陈鎏的年代坐标晚于仇英,说明构成里包括明代真迹部分,“整体伪作”的结论就需要更详细的专家意见与会审记录支撑,列明参与者姓名、鉴定要点、工作底稿,缺一处就容易留下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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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使用的问题,附件里的数据把时间段圈在2020—2024年,申报总额1.2亿元,用于修复的拨付统计不足3000万元,其余对应基建与福利的科目需要解释,审计与复核的流程需要补充公开,专款专用的原则写在制度里,也要落在账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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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人的联合行动并非临时起意,证据收集跨度一年多,举报信里列出17起个案,既有庞家案,也有青铜器去向与书画处置的争议,目的在于推动全流程复盘,把行业里反复出现的薄弱点逐项对标制度,修补可以落地。
馆方的对外通报落在12月17日,话术还是那句“鉴定与处置符合当时规定”,配合审理的态度摆在纸上,六项质疑未逐条回应,《法治日报》的问询得到“不宜对外回复”,舆论场里的视线转回到“用材料说话”,把时间线、编号、签批节点、出入库影像摆在一起,公众就能自行比对。
制度层面的回溯需要第三方声音介入,周庆基给到的判断是管理松散与监督缺位构成主要成因,九十年代法规体系不完备,执行层面依赖人治,形成存量遗留问题,今天可以做的,是把法规细则与监督机制补齐,让争议有可操作的路径。
行业专家的提醒也很直接,捐赠所有权归国家这一条不等于告知与监督可以省略,知情权与监督权是对等权利,博物馆角色是守护者,处置与鉴定需要可追溯与可复核,把这些话落到流程上,就是公开、记录、备案、复查。
网络讨论的焦点回到三个词,证据、程序、责任,有人把6800元与估值对照,更多人在等专项调查组的阶段性通报,把查验清单与核对方法公布,让每一步都能被外部验证,这样的公开能降低噪音,把试金石的作用发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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