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关于吉爱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接中共涟水县委涟委〔2025〕215号、221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
吉爱国同志任县地方志办公室主任;
周 红同志任郑梁梅中学校长;
葛 浩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 辉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葛晓冬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于雁生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宋海亚同志任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陈从友同志任县数据局副局长,免去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王亚松同志任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骆海鸥同志任县老龄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免去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张佩佩同志任县12345民生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免去县数据局副局长职务;
吴泽本同志任涟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1年);
吕高美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姚佳慧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王林盛同志任陈师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1年);
彭 鹏同志任涟水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局长(试用期1年);
姜 峰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石湖分局分局长(试用期1年);
卜言杰同志任县公安局成集派出所所长;
庄 肖同志任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1年);
马 明同志任涟水中学教务处主任(试用期1年);
张 慧同志任涟水中学德育处主任(试用期1年);
免去张 鹏同志县地方志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贾海龙同志涟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 坤同志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刘桂玲同志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沈伯纯同志县公安局成集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俞军义同志郑梁梅中学副校长职务,按原职务层次管理。
涟水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县政府关于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因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经研究,现将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朱永兴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兼管财政、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县政府研究室)、县财政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县审计局。
马 剑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国防动员、人民防空、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统计、税务、金融、大数据管理、政务服务管理、机关事务、政务公开、第三产业、区域合作、企业上市、国有企业、营商环境、服务业招商方面工作,协助负责财政、审计方面工作,统筹协调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重大公共社会事业项目建设工作。
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地震局)、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县城市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县数据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安东控股、涟投控股。协助分管县政府办(县政府研究室)、县财政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县审计局。
联系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税务局、国家统计局涟水调查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涟水监管支局、驻涟金融保险证券机构、县供电公司、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姜井旭负责外事、侨务、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医疗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妇女儿童、融媒体方面工作。
分管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外事办公室、县红十字会、县融媒体中心。
联系县侨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马仁慧负责公安、司法、法制、社会稳定、交通运输方面工作,主持公安局全面工作。
分管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县邮政公司。
吉 海负责农业农村经济、生态环境、水利、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双拥、农业招商、供销、乡村振兴方面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涟水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供销社。
联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气象局。
朱金文负责科技、工业、信息化、民营经济、电子商务、开放型经济、内资招商、外资招商、企业改制、镇街工业集中区方面工作。
分管县科学技术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
联系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县工商联、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
程 亮参加全省“双百工程”挂职。
张溧翔负责精神文明、意识形态、文化、旅游、文物、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县地方志方面工作。
分管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文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县地方志办。
联系县社科联、县文联、县科协、县残联、县档案馆、县烟草局、县盐业公司、江苏有线涟水分公司。
禹成余协助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工作。
协助分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安东控股、涟投控股。
邱可昌(挂职)负责市委驻涟乡村振兴帮促工作队工作。
李平华(挂职)负责县科技镇长团工作,协助负责农业农村、农业招商、乡村振兴、科技方面工作。
协助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科学技术局。
特此通知。
涟水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县政府关于周银成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接中共涟水县委涟委〔2025〕216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
周银成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东分局分局长;
高书专同志任县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
姜良成同志任县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淮安新港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涟水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涟水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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