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虚拟货币处置(huaancz.com)报道,“现金→美金→泰达币”,短短一道资金转换链条,让太原张阿姨147万元养老钱陷入“追赃难”的困境。在这起以虚拟货币为洗钱媒介的电诈案中,涉案20余万泰达币的溯源、定性与处置,成为破解案件的核心关键,也折射出当前涉虚拟货币犯罪处置的共性难题。随着万柏林区检察院对涉案“帮凶”的精准指控与判决,该案不仅厘清了虚拟货币处置相关的司法认定边界,更为同类案件的侦办与处置提供了实践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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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核心难点:虚拟货币的“匿名性”与“跨境性”壁垒
相较于传统诈骗案件的资金追踪,涉案虚拟货币的处置从一开始就面临多重阻碍。在太原这起案件中,诈骗分子正是利用了泰达币的特性,构建起隐蔽的资金转移通道。承办检察官介绍,泰达币作为与美金等价的虚拟货币,其交易具有匿名性、去中心化的特点,交易记录虽可在区块链上查询,但交易账户与真实身份的绑定难度极大,这为涉案货币的溯源设置了第一道障碍。
更关键的是,虚拟货币的跨境流转几乎不受地域限制。该案中,20余万泰达币转入指定账户后,可快速通过境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完成二次转移、兑换,资金流向遍布全球,远超传统银行资金监管的范围。这种“跨境难溯源”的特性,使得涉案虚拟货币的冻结、扣押难度倍增,也让受害人的追赃挽损变得异常艰难——这也是当前多数涉虚拟货币诈骗案中,处置工作面临的核心痛点。
此外,虚拟货币的法律属性界定也为处置工作增添了复杂性。我国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其交易不受法律保护,但涉案虚拟货币作为犯罪所得的转化形式,如何在司法层面明确其处置标准,避免出现“处置无据”的困境,是办案机关必须破解的难题。
破局关键:“侦检协同”下的全链路溯源与证据固定
面对涉案虚拟货币处置的多重难点,太原万柏林区公检机关通过“提前介入+协同侦办”的模式,找到了破局之道。案件发生后,因虚拟货币交易的新型犯罪特征,警方在证据固定、定性认定上遭遇阻碍,随即商请检察机关依法介入,共同梳理处置思路。
侦查与检察团队首先确立了“全链路溯源”的核心处置方向:一方面,调取陈某、李某与上线的聊天记录、交易指令等证据,固定二人“明知资金异常仍协助交易”的主观故意,为涉案虚拟货币相关行为的定性提供依据;另一方面,依托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数据,对20余万泰达币的流转链路进行逆向溯源,查清货币从转入账户到后续流转的完整轨迹,印证陈某、李某协助转移犯罪所得的客观事实。
这一处置思路精准切中了涉虚拟货币案件的核心要害。通过区块链技术对交易记录的追溯,办案人员成功锁定了涉案泰达币的流向,即便无法直接扣押虚拟货币本身,也通过“资金链路+主观故意”的证据链,完成了对涉案行为的司法认定。这种“不纠结于货币本身扣押,而聚焦于流转行为定性”的处置策略,有效规避了虚拟货币匿名性带来的处置难题,成为该案成功办理的关键。
司法认定边界:涉案虚拟货币处置相关行为的定罪逻辑
涉案虚拟货币的处置,不仅包括货币本身的溯源与扣押,更涉及对协助处置行为的刑事追责。在太原该案中,陈某、李某虽未直接实施诈骗,但其参与的“现金交接+泰达币转账对接”行为,被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这一判决明确了虚拟货币处置相关行为的定罪逻辑。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陈某、李某供述“知道资金操作隐蔽,且系大额现金交易,肯定有问题”,结合二人无正当职业却为赚取3万元“辛苦费”,跨省驱车参与交易、乔装打扮规避监控等客观行为,足以认定其明知涉案资金(及转化的泰达币)系犯罪所得,仍协助完成“现金→美金→泰达币”的跨境转换,属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实行行为。
这一司法认定清晰界定了“帮凶”行为的处置标准:即便未直接接触虚拟货币的交易操作,只要参与了涉案虚拟货币流转的关键环节,且主观上明知资金异常,就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正如承办检察官所言,对这类“帮凶”的严厉打击,既是对虚拟货币洗钱链条的精准切断,也是通过司法处置形成震慑,遏制此类犯罪的蔓延。
同类案件处置借鉴:追赃挽损与风险防控并重
太原该案的处置实践,与近年来全国同类涉虚拟货币诈骗案的处置思路高度契合。从武汉“换U币”诈骗案中,警方通过快速锁定嫌疑人,成功追回95万元被骗款;到金华虚拟币投资诈骗案中,民警3小时破案并全额追回20万元现金,这些案例均印证了“全链路溯源+精准打击帮凶”的处置有效性。
值得注意的是,在涉案虚拟货币难以直接扣押、返还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往往通过追缴涉案人员的违法所得(如该案中陈某、李某的3万元“辛苦费”)、判处罚金等方式,最大限度为受害人挽回损失。同时,通过制发风险提示函、开展反诈宣讲等延伸处置措施,梳理涉虚拟货币诈骗的典型特征,从源头防范此类犯罪。
此外,这类案件的处置也为后续相关制度完善提供了实践参考。例如,通过司法案例明确虚拟货币作为犯罪所得转化形式的处置规则,推动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监管协作,建立跨境虚拟货币资金追踪的联动机制等,都是破解当前处置难题的重要方向。
处置视角下的反诈警示:守住“不参与”的底线
从涉案虚拟货币的处置实践来看,普通群众既要警惕“高收益投资+虚拟货币兑换”的诈骗套路,更要认清参与虚拟货币相关非法交易的法律风险。办案机关提醒,凡是以“内部渠道”“高额返利”诱导兑换虚拟货币的,均可能涉及洗钱犯罪;而贪图“快钱”参与不明资金流转、虚拟货币对接交易的行为,很可能像陈某、李某一样,沦为诈骗分子的“工具人”,面临刑事处罚。
对于受害人而言,遭遇涉虚拟货币诈骗后,应第一时间保存聊天记录、交易凭证、虚拟货币账户信息等证据,及时报警,为办案机关的溯源与处置工作提供支撑。同时要理性认识追赃挽损的难度,避免因急于挽回损失再次陷入新的骗局。
随着涉虚拟货币犯罪的不断升级,涉案虚拟货币的处置将持续面临新的挑战。但太原147万电诈案的实践表明,通过“侦检协同”强化全链路溯源、精准界定司法边界、严厉打击上下游犯罪,能够有效破解处置难题。未来,唯有持续深化司法实践与制度完善,才能筑牢虚拟货币领域的法治防线,守护群众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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