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正式实施,其中第八十条对网络传播淫秽信息的规制力度空前强化。从广东多地法院审理的典型案例看,无论是微信私聊转发54个小视频的“日常操作”,还是QQ群主放任447人群内传播221部淫秽视频的“管理失职”,都将面临法律严惩。这彻底打破了“私下传黄无妨”的认知误区,宣告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
私聊传“黄”亦违法:法律不再区分“公开”与“私密”。新法明确删除传播场景限制,将“利用信息网络、电话等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统一纳入治安处罚范围。以往公众认为“微信私聊发不雅视频只是私德问题”的观念被彻底颠覆——无论是群聊还是私聊,只要传播行为被查实,传播者将面临十日至十五日拘留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者亦将面临五日以下拘留或一千至三千元罚款。惠州路某案、清远李某佩案已成前车之鉴:前者转发54个视频构成犯罪,后者传播104个视频被判刑,足见司法对“非公开场景传黄”的零容忍态度。
群主责任“连坐”:放任传播即同罪。新法与司法解释形成“行政+刑事”双重追责体系。根据最高法司法解释,利用互联网建立传播淫秽信息群组且成员超30人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建立者、管理者与主要传播者均以传播淫秽物品罪论处。阳山县毛某等三名QQ群管理员因放任群内传播221部淫秽视频,分别获刑十个月至一年,印证了“群主管理不力需担刑责”的司法实践导向。这意味着,群主若对群内“黄潮”视而不见,将与传播者同受法律制裁。
牟利与否皆可入罪:数量与后果定“刑责”。新法构建起“阶梯式”治理体系:非牟利传播达“情节严重”标准(如传播人次超300次)或牟利超五千元即触发刑事追责。广州潘某案中,通过QQ群众筹合购、建立个人网站分享190部视频的行为,因传播对象超80人、视频达189部被判刑八个月;而荔湾区“00后”女主播团伙因色情直播牟利26万元,主犯获刑十年,彰显“牟利传黄”从重处罚原则。更值得警惕的是,涉及未成年人的淫秽信息将从重处罚——江苏冯某向中小学女生发送淫秽视频,最终因数罪并罚获刑十二年六个月,敲响保护未成年人的法治警钟。
数字时代法治新命题:清朗网络需“全民共治”。新法修订回应了网络技术发展带来的治理挑战,通过“行政监管兜底、刑事追责从严”的体系,筑牢清朗网络空间的法治防线。但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更需要每个网民自觉守法——从拒绝转发一条“不雅视频”做起,从主动举报群内“黄潮”行动。唯有让法律红线深入人心,让监督举报成为常态,才能让网络空间真正“风清气正”。
2026年新法施行在即,这既是对网络“隐秘角落”的震慑,更是对全体网民的提醒:在数字时代,每一次点击、每一次转发都可能成为法律的“呈堂证供”。守住法律底线,方能守护网络清朗,这,才是新法修订背后最深刻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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