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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塔里木垦荒少年”到“封疆大吏”:履历里的两条平行线
(事实来源:自治区党委组织部2017年12月《自治区管干部职务名称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2年8月12日《关于杨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审查调查通报》)
1979年10月,16岁的杨刚怀揣“到祖国最艰苦的地方去”的誓言,登上西去的列车,成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47团一名支边青年。官方档案记载,他“每天挑土20余方,手上血泡摞血泡”,1982年被评为“兵团新长征突击手”。
谁能想到,这条被阳光晒得黝黑的脊梁,38年后会在同一座城市的市委大院里,被法警摁下指纹——2023年3月17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杨刚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判决显示:2004年至2021年,杨刚利用担任吐鲁番地委副书记、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书记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出让、工程承揽、干部选拔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妻弟张磊、司机王建军等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2.34亿元、美元120万元、黄金55公斤(折算价值人民币2013万元)。
“两条平行线”在判决书里交汇:一条写满“艰苦奋斗”的履历,一条写满“权钱交易”的罪状。正如中央纪委通报所言:“杨刚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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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例一:佛龛里的“功德箱”——香火遮掩下的亿元赃款
(事实来源: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新01刑初11号刑事判决书第43—48页;自治区纪委监委2022年8月12日《涉案财物情况说明》)
“把最危险的地方变成最安全的地方。”这是杨刚在讯问笔录里的原话。
2016年,乌鲁木齐市委大院家属楼拆迁,杨刚借机装修新居,特意在客厅打造一整面墙的“佛龛壁柜”,请山西五台山僧人做法事“镇宅”。壁柜最底层,8尊60厘米高的木雕地藏王菩萨像一字排开,菩萨底座被整体掏空,里面码放成捆现金,共计人民币6300万元、美元80万元。
为防霉变,他用真空机将纸币塑封,每袋放入一包干燥剂,再覆上一层“金纸”,外人看来只是“功德箱”。
2019年10月,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进驻乌鲁木齐。杨刚听闻风声,三次深夜驱车到天山脚下,计划将赃款转移。然而,佛龛太重,搬不动;烧掉又恐冒烟暴露。他索性在佛龛外再加装一层防爆玻璃,贴上“文物陈列,请勿靠近”的封条。
“我天天给菩萨上香,求的是心安,其实香灰底下就是罪证。”留置期间,杨刚在忏悔书里写道。
2022年4月,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用X光机对佛龛扫描,发现“佛像内部高密度阴影”。拆开一看,现金整齐如砖。现场视频显示,办案人员连续清点9小时,点钞机烧坏3台。
法院最终认定,该笔6300万元现金、80万美元全部为受贿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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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案例二:一块“棉花地”的奇幻漂流——2300亩国有土地0元入股私企
(事实来源: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2013年第4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判决书第91—97页;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19年11月6日《新疆开展土地领域腐败专项整治通报》)
2007年3月,吐鲁番市拟将艾丁湖周边2300亩盐碱地规划为“现代农业示范区”。杨刚时任吐鲁番地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兼任吐鲁番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
判决书显示:他未经集体研究,个人拍板将这块评估价1.84亿元的国有土地,以“0元入股”方式转让给新疆某农业开发公司,占股30%,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建勋(另案处理)与杨刚口头约定“收益三七分”。
为掩盖“0元入股”,杨刚指使原吐鲁番市国土局党组书记刘建军伪造“土地整理成本抵扣”会议纪要,将1.84亿元评估价“归零”。
2010—2018年,马建勋以“现代农业”名义,将土地陆续变更为城镇住宅、商服用地,倒手获利5.7亿元。杨刚通过其妻弟张磊账户,5次收受“分红”共计人民币1.1亿元。
“那块地本来是盐碱地,羊都不去,老杨一句话,就变成‘金疙瘩’。”留置期间,马建勋证实。
2019年,自治区开展土地领域腐败专项整治,通过卫星遥感发现“未批先建”别墅群。线索循着土地变更轨迹,直指杨刚。
法院认定,杨刚在该宗土地中“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1.1亿元受贿款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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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案例三:“一把手”变成“一霸手”——干部选拔的“地下组织部”
(事实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2022年8月12日《关于杨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通报》;判决书第112—120页;乌鲁木齐市委组织部2017—2021年部分干部任免审批表)
2016—2021年,杨刚任乌鲁木齐市委书记,先后主持市委常委会研究干部议题37次,其中18次存在“突击提拔”“带病提拔”问题。
判决书披露:他私下建立“小名单”,将“能送钱、会来事”的干部分为“绝对忠诚”“重点培养”“暂时观察”三档,每半年“调整一次”。
“想提拔,先拜码头。”这是当时乌鲁木齐官场的“潜规则”。
——2018年11月,市建设党工委原副书记周宏斌为谋取区长职位,在杨刚办公室送去“小木箱”一个,内装现金200万元、金条2公斤。杨刚当即在干部酝酿名单上将其“排序第一”。次年1月,周宏斌被任命为该区代区长。
——2020年5月,市卫健委副主任李涛为“转正”,通过杨刚司机王建军转交“感谢费”人民币300万元、美元20万元。杨刚在市委常委会上力排众议:“李涛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特殊岗位需要特殊人才。”三个月后,李涛被“火线”提拔为市卫健委党组书记。
2021年12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乌鲁木齐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发现“小名单”与常委会记录不符,倒查发现上述问题。
法院认定,杨刚“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4300万元、美元60万元”,构成受贿罪;“违规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政治影响”,作为从重情节写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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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案例四:亲情绑架的“白手套”——妻弟、司机、秘书结成“贪腐铁三角”
(事实来源:判决书第56—72页;张磊、王建军、原秘书刘洋三人另案起诉书)
“我当官,你们赚钱,咱们是一家人。”杨刚在“家庭会议”上的这句话,被法院认定为“共同受贿故意”的关键证据。
——妻弟张磊:无业人员,2006年起以“新疆磊鑫商贸有限公司”为平台,专门承接乌鲁木齐市政道路护栏、路灯维护工程。判决书显示,张磊先后12次以“咨询费”名义,从9家市政公司收受“返点”人民币1.48亿元,全部转入杨刚实际控制的“影子账户”。
——司机王建军:跟班17年,从“拿钥匙”变成“拿支票”。他利用领导司机身份,向多家房地产老板“兜售”杨刚的“日程安排”:饭局插个队,项目见个面,每次收取“茶水费”20—100万元。法院认定其参与受贿人民币3200万元。
——原秘书刘洋:负责“技术切割”。他将老板们的请托事项“翻译”成“领导调研路线”,再把“批示意向”拆解成“会议纪要用词”,让权钱交易披上“集体决策”外衣。刘洋因介绍贿赂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铁三角”最“高效”的一次操作发生在2019年:乌鲁木齐河马泉新区综合开发启动,杨刚在三天内完成“批示—上会—挂网”全流程,帮助某地产商低价拿地830亩。张磊一次性收受“佣金”人民币6000万元,王建军分得“跑腿费”300万元。
判决指出,杨刚“利用亲属、特定关系人收受财物,构成共同受贿”,对三人违法所得全部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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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从“权力变现”到“东窗事发”:案件发现与查处全景
(事实来源:自治区党委巡视办2021年第十轮巡视报告;自治区纪委监委《案管统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2年8月12日通报)
1. 线索初现:2021年7月,自治区党委第十轮巡视对乌鲁木齐开展“回头看”,收到群众举报信87件,其中36件指向“河马泉新区土地低价出让”。巡视组通过调阅市委常委会录音录像,发现杨刚多次“临时加议题”。
2. 初核突破:2021年10月,自治区纪委监委对杨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与其谈话60余次,制作笔录2万余字;查询银行流水1.3万笔,冻结账户127个。
3. 留置震撼:2022年1月9日,自治区纪委监委对杨刚采取留置措施。留置点内,他起初“零口供”,直到办案人员播放其母亲“希望儿子主动交代”的录音,心理防线崩塌,一次性供述主要问题。
4. 移送起诉:2022年7月,案件移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后指定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5. 公开审判:2023年2月14—16日,乌鲁木齐中院连续开庭3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部群众200余人旁听;法院官网图文直播点击量达1.1亿次。
6. 一审宣判:2023年3月17日,法庭当庭宣判,杨刚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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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剖析:权力失控的“三把钥匙”如何同时丢失?
(综合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剖析报告、中国纪检监察学院2023年度课题《“一把手”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研究》)
1. 决策“一言堂”:市委常委会被架空。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厅内部台账显示,2018—2021年,杨刚个人签批的“三重一大”事项达217项,其中132项未提交常委会集体研究。
2. 监督“灯下黑”:同级纪委难以监督。市纪委监委对市委书记的函询、谈话记录为零;杨刚在民主生活会上被提出批评意见仅1次,还是“工作有时过于严厉”之类的“软批评”。
3. 圈子“铁板一块”:亲属、老板、下属结成利益共同体。判决书统计,向杨刚行贿的67人中,56人与其存在“老乡、同学、司机、秘书”关系网,占比83.6%。
当“决策—执行—监督”三把钥匙同时丢失,权力便像脱轨的列车,一路狂奔。
八、制度后墙: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新疆样本”
(事实来源:自治区党委办公厅2023年第18号文件《关于开展杨刚案以案促改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自治区纪委监委2023年12月通报)
1. 立行立改:乌鲁木齐市委修订《市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细则》,把“一把手”末位表态、重大事项“双签字”固化成制度;2023年4—10月,对河马泉新区等6个重点片区土地出让开展“回头看”,补收土地出让金42.7亿元。
2. 专项整治:自治区开展“土地、矿产、城建”三大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2023年共立案73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81人,移送检察机关129人。
3. 数字赋能:全面运行“新疆纪检监察智慧监督平台”,把土地招拍挂、干部选拔、财政资金三条数据链贯通比对,自动预警“异常干预”。2023年平台产生红色预警189条,查实问题线索127件。
4. 警示教育:2023年7月,自治区召开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播放《“杨刚案”警示录》,2.1万名县处级以上干部同堂接受教育;乌鲁木齐市将杨刚忏悔录印发至村(社区)党支部,作为“三会一课”必学材料。
“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治本效应正在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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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结语:当香火熄灭,留下的是长久的警钟
佛龛被拆走,钞票被收缴,菩萨像作为涉案财物被依法封存。曾经青烟缭绕的客厅,如今只剩下一排空洞的底座,像极了一个被掏空的权力标本。
杨刚在忏悔书里写道:“我把对党忠诚的誓言写进材料,却把对金钱贪婪的密码写进佛龛;我骗过了组织,却骗不过自己;我求佛保佑,佛却给了我手铐。”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无论佛龛多隐秘,无论圈子多牢固,无论权力多集中,只要触碰纪法高压线,结局都早已写好——
“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不是口号,而是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最清晰的回声。
当香火熄灭,留下的不是功德,而是长久的警钟;不是菩萨的慈悲,而是人民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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