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上篇的内容,先说下庞家和南博的事情是如何炒起来的。
起因是庞莱臣的曾孙女、庞增和的女儿庞叔令因为上个官司的事情,自2024年10月起,就多次向南京博物院申请核查 1959 年家族捐赠的 137 件藏品的情况,但一直没得到南京博物院的积极回应,遂走法律程序要求维权。
关键在于2025年5月,庞叔令在北京某拍卖公司春拍图录中发现了《江南春图》这幅画(带有庞莱臣专属收藏印鉴),标注估价 8800 万元,随即向国家文物部门举报,于是拍品被紧急撤拍。
2025 年 6 月底,她依据法院调解书进入南博库房核验,确认包括《江南春图》在内的 5 件画作 “下落不明”,不在馆藏。南博这时才告知该画 1961/1964 年被鉴定为 “伪作”,1997 年划拨江苏省文物商店,2001 年以 6800 元售予 “匿名顾客”。
多说句国际上公认的流程是博物馆如果收到赠品认为价值不大的话,也是可以出售的,但前提是要得到捐赠人的同意或授权。而且文物圈讲究一个“传承有序”,一件文物或艺术品只要公开流转,就要有一条完整的链条,原则上购买方是不能以“匿名顾客”的身份去购买的,你可以要求不公开,但不能存档里就没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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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叔令则认为家族捐赠的均为其祖父收藏的珍品,即便南博认为是“伪作”,也应第一时间通知家属共同确认,而非擅自处置,这不仅损害了家族声誉,更涉嫌违反文物管理规定。
而这两天这件事突然在网上爆火的原因在于2025年12月中旬,庞叔令签署《强制执行申请书》,要求法院强制南博提供《江南春图》完整流转材料,而这一法律要求引发了上海当地的澎湃新闻和央广网等主流媒体的报道,再加上社交媒体二次传播,叠加 “收藏黑幕”“文物保护” 等话题,快速引爆全网讨论。
这件事让我想起了鲁迅说过的一句话:"中国公众的东西,实在不容易保存。如果当局者是外行,他便把东西糟完;倘是内行,他便把东西偷完。"
而要理解《江南春图》能从馆藏到市场的流转逻辑,就不得不回望下1949年后中国特有的文物统销制度——这正是这场风波背后的核心历史背景。
如上篇所说,1949年国家成立文物局并颁布《禁止珍贵文物图书出口暂行办法》,彻底堵截了文物通过私人渠道外流的路径,民间文物市场几乎消失,私有古玩行业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一套垄断性的国有文物商店体系,它们遵循上级指令实行统购统销,在计划经济框架下对外销售“文物商品”。
这套体系的诞生,源于一个紧迫的现实需求:朝鲜战争爆发后,新中国对外贸易遭受西方制裁,外汇储备极度短缺。为了筹措建设资金,各地对外开放城市纷纷成立国营文物商店或工艺美术商店,将从民间收购的“重复和价值一般”的文物艺术品出售给外宾,成为当时国家获取外汇的重要途径之一。
1956年,国务院明确文物出口口岸仅限北京、天津、广州、上海四地,当年外贸部下属的工艺品公司和首饰公司仅凭出口古董类工艺品,就创下了数亿元的创汇额。值得一提的是,当时由于民间文玩市场消亡,部分文物甚至被当作废品送去炼铜、造纸。为此,政府专门规定,炼铜、造纸等部门收到此类“废品”,必须先留存供文物部门拣选,可出口的交由外贸部门外销,国家再向收购部门拨付同等数量的铜进行置换。
广州因毗邻港澳,一度成为最核心的文物出口口岸,但也随之出现走私乱象。1957年底,广东破获一起涉案2000余件文物的走私案,随后紧急发布《广东省停止古董文物出口的通知》,全面禁止各类古董文物出口。可这一禁令又断绝了重要的外汇来源,两难之下,1959年广东省提出改组现有古玩商店,成立专门的国营购销公司,由专业人员负责经营,各地设立收购站统筹收储——这一模式最终推广全国,形成了统一的国有文物商店统购统销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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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初期的统销制度存在诸多漏洞:鉴定标准不统一、多头管理、利益竞争等问题,导致大量未被认真鉴定的文物被当作普通商品低价外销,部分古籍甚至论斤论捆出售给海外。究其原因,是当时各地政府将一般文物视为“废品”,鼓励以旧换新出口换汇支援建设。
为规范乱象,1960年文化部、商业部、外贸部联合出台《关于改变文物商业的性质和管理体制的方案》,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将各地文物商店统一改为文化事业单位,划归文化部门领导,并确立“细水长流,少出高汇”的出口指导方针。
同年,《文物出口鉴定标准》及补充意见出台,划定了两条关键的出口年限线:1795年(清乾隆六十年)以前的文物除国家特批外一律不准出口;1911年(辛亥革命)以前的文物原则上禁止出口,但民俗类、日用类、非核心品类,各地可以根据文物本身所具有的科学、历史、艺术价值及存量多少来确定是否可以出口。
此后全国各主要城市纷纷设立文物商店。收购文物、组织出口成为各地文物商店的主要职能。规定是各商店收购的古玩经鉴别后,按法令规定不能出口的交给文物局,其余的出口。
当时全国最大的一家文物商店就是由朵云轩、上海古籍书店和上海古玩市场合并而成的上海文物商店,店址面积2000余平方米,设有外宾门市部、收购门市部、仓库保管部和修复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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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北京则是分开经营,设立了6家国有商店:分别是文物商店主要负责经营金石、陶、瓷、文物杂项;荣宝斋负责经营碑帖、字画及其水印复制品、文房四宝;北京家具厂以经营旧家具为主;信托公司(华夏工艺品公司)以委托代销旧货杂项为主;友谊商店主营工艺品和近现代字画;中国书店以经营古旧图书、碑帖临摹为主。
应该说那段时间的文物出口帮助国家换来了大量急需的外汇。文革初期破四旧时,周恩来总理批评红卫兵头目时就痛心疾首的说这些文物为什么要毁掉呢,可以拿来给国家换外汇的呀。
1979年改革开放后,文物流通制度迎来重大转型。彼时“四化”建设急需外汇,而国有文物商店积压了大量普通文物,于是国家推行特许出口与拍卖并行的新制度——简单来说,经鉴定为1795年后的三级以下、有复品的文物,不再受严格限制,可通过特许出口或拍卖定向换汇,同时兼顾文化交流需求,国内也开始放开了民间古玩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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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的优势显而易见:打破了统销模式的计划僵化,让文物价值通过市场得以合理体现,盘活了存量文物。但弊端也同样突出:审批与鉴定的弹性过大,不仅容易出现误判,更滋生了权力寻租的空间;而高价驱动下,盗掘、走私等文物犯罪行为也随之抬头。最终,2007年国家重新收紧文物出口的年限与品类限制,以降低文物流失风险。
回望解放后文物交易制度的变革,我们不难发现,中国的文物管理始终在“保护”与“利用”的平衡中前行。而文物管理的基石,永远应该是“公开透明”的管理规范与“敬畏历史”的责任担当。而全球公认的文物古玩交易原则是 “合法来源 + 许可经营 + 保护优先 + 跨境合规”。只有这样才能让每一件文物都得到应有的珍视和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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