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齐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现将启用的交通技术监控取证设备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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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自2025年12月19日起,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公示完成后将启用违法取证设备,依法对有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管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齐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2月19日
来源:齐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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