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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农村有房有地,我能不能把户口从城镇迁移到农村,要怎么办理?
近日,茂名市公安局有关领导做客“民声热线”直播节目,针对市民提出的问题作出回答。
在乡村地区拥有房屋产权或乡村宅基地使用权且确实在乡村生活居住,其本人、配偶或1名成年子女可申请入乡返乡落户。申请人应当为非城镇职工人员且以农林牧渔业为主要生活来源,并核准落户后只作户籍变更登记,不与经济利益和各项福利待遇挂钩。
需审核材料
①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②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和村委会确认申请人在乡村生活居住,或取得集体经济合作社成员资格认证的材料;
③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④《集体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房屋建设许可证》等能够确认房屋产权或土地使用权归属的材料;
⑤属1名成年子女申请的,需提供房产或地产权属本人、配偶和全体子女同意其是唯一申请返乡迁移子女的公证书;
⑥社保部门出具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情况材料;
⑦父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按亲属投靠提供相应材料。
(来源:茂名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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