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媒体记者从“云南15岁女生反抗同班男生性侵被害案”被害人涵涵父亲方先生处获悉,该案将于2026年1月在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7月6日晚,曲靖市罗平县马街镇某村,15岁的涵涵与14岁的同班同学蒋某同行时,蒋某试图对其实施性侵,并拍摄被害人隐私照片,遭到激烈反抗后将涵涵杀害。经鉴定,涵涵系扼勒颈部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7月7日,蒋某在其家中被公安机关民警抓获归案。
涵涵父亲告诉记者:“当时我和妻子都在外地打工,我是凌晨3点多接到警方电话的,我们不接受任何调解,未成年不能作为免死金牌。”
被害人代理律师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认为,根据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强奸等重罪的,必须承担刑事责任,本案被告人蒋某某案发时年满14周岁,其行为已纳入法定追责范围,不存在“年龄豁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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