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农商银行原董事长顾海龙减刑被驳回:未积极履行财产性判项,曾违法放贷1.7亿
2025年12月,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裁定书,再次将九江农商银行原董事长顾海龙推入公众视野。这位曾执掌地方金融机构多年的高管,因受贿、违法发放贷款等罪名被判刑12年6个月,如今在服刑期间虽获得4次表扬,却因未积极履行财产性判项,被法院裁定不予减刑。这一案例不仅揭示了金融领域腐败的严重后果,也展现了司法机关对财产性判项执行情况的严格把控。
减刑建议被驳回:财产性判项成关键
2025年9月,江西省温圳监狱向南昌中院提交减刑建议书,认为顾海龙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法院审理查明,顾海龙在服刑期间遵守监规,积极参加学习劳动,2023年5月至2025年7月间获得4次表扬。然而,法院同时查明,顾海龙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罪犯,虽在减刑前缴纳了18万元罚金,但未积极履行其他财产性判项。
财产性判项是指生效裁判中确定的罚金、没收财产、退赔等经济义务,其履行情况直接反映罪犯的悔罪态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罪犯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的,一般不予减刑、假释。南昌中院据此认定,顾海龙不符合减刑条件,最终裁定不予减刑。这一判决体现了司法机关对金融犯罪“打财断血”的坚定立场,也警示其他罪犯:仅靠狱中表现难以获得减刑,积极履行经济责任同样关键。
从农信老兵到阶下囚:顾海龙的堕落之路
顾海龙的职业生涯堪称农信系统变迁的缩影。1963年出生的他,1979年便进入农信系统工作,历经农行代管、行社脱钩、农信社改制等重大变革。从基层信用社信贷员起步,他逐步晋升为九江农商银行董事长,却在临近退休时坠入犯罪深渊。2017年12月,顾海龙卸任董事长转任调研员,本以为能平安落地,却在四年后的2022年5月被查,同年12月被开除党籍并解除劳动关系。
通报显示,顾海龙的问题触目惊心:对抗组织审查、热衷圈子文化、亦官亦商、家风败坏。他不仅与商人老板结成利益共同体,还纵容子女追求奢靡生活,通过投资入股、民间借贷等形式大肆敛财。2023年3月,武宁县法院查明،其在2008-2018年任职期间,利用贷款审批、商铺出售、职务晋升等权力,单独或伙同他人受贿3006万余元(个人实得1721万余元),并违法发放贷款1.75亿元,造成1.12亿元重大损失。这些数字背后,是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和金融秩序的严重破坏。
违法放贷1.7亿:农商行风控之殇
顾海龙案暴露出的违法放贷问题尤为突出。1.75亿元的违规贷款中,有1.12亿元最终形成损失,这一方面反映其个人胆大妄为,另一方面也揭示出农商行内控机制的失效。九江农商银行前身为上世纪50年代的农信社,2012年改制后本应建立现代银行治理结构,但在顾海龙任内,贷款审批显然沦为个人谋利工具。值得注意的是,该行2018年不良率曾达3.36%,虽在2025年三季度降至1.95%,但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历史包袱的影响可见一斑。
金融反腐持续深化:顾海龙案的警示意义
顾海龙案具有典型意义:其一,作为从业40年的“老农信”,其堕落轨迹警示金融系统“能人腐败”风险;其二,卸任四年仍被追责،体现反腐无禁区;其三,减刑被驳彰显对经济犯罪“人不放过、财不放手”的打击策略。当前,金融领域反腐正向深水区推进,从业务端到人事端,从在职到退休,监督网络日益严密。顾海龙未能如愿减刑的结局,既是对其个人的惩戒,也是对潜在违法者的震慑:金融腐败代价高昂,一旦伸手终将付出沉重代价。
(注:文中数据及判决信息均来自公开法律文书及监管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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