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融通有无追索权,如果到期不兑付,到底能告谁?建信融通没有《票据法》意义上的追索权。这是理解建信融通法律性质和风险的关键点。
![]()
建信融通有无追索权,如果到期不兑付,到底能告谁
一、核心结论(先说重点)
建信融通是一种电子债权凭证,不是票据;不适用《票据法》;持票人不能像银票/商票那样“线上追索所有前手”;只能依据《民法典》合同关系,线下起诉直接前手或开票企业(核心企业)。
二、 为什么没有追索权?
1. 法律性质不同。电子商业汇票:受《票据法》保护,具有无因性、文义性、可追索所有前手的法定权利。建信融通:是由核心企业(如中建系公司)在自建或合作平台(如建信融通平台)上签发的电子付款承诺凭证,本质是基于基础贸易合同的应收账款确权工具,属于普通民事债权。
简单说: 银票 = “见票即付”的法定权利凭证;建信融通 = “欠条+电子化”,靠合同打官司
2. 系统无追索功能。在建信融通平台或企业网银中,没有“发起追索”按钮;即使到期未兑付,你也无法在线上向出票人、所有背书人发起连带追偿;平台仅提供信息展示和流转记录,不承担兑付或担保责任。
三、到期不兑付,到底能告谁?
![]()
建信融通有无追索权,如果到期不兑付,到底能告谁
四、与电子商票的关键区别(对比表)
![]()
建信融通有无追索权,如果到期不兑付,到底能告谁
五、实务建议:如何降低风险?
- 只收优质核心企业开的建信融通(如中建、中铁等央企子公司);
- 避免长账期(超过6个月风险陡增);
- 保留完整贸易证据链(合同+发票+物流+对账);
- 到期前主动联系核心企业财务,确认兑付安排;
- 一旦逾期,立即发函+准备起诉,别等!
![]()
建信融通有无追索权,如果到期不兑付,到底能告谁
总结:建信融通没有票据法上的追索权!它不是“票”,而是一张电子化的欠条。到期不付,你只能告开票方或直接前手,不能像银票那样“一路往前追”。信用风险完全绑定核心企业实力——企业不强,凭证就是一张纸。
(天下通商贸-专注票据服务 15 年,票据答疑解惑领导者)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