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近日,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开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
当事人瑞安仓库酒吧(个人独资)于2025年4月30日在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安阳街道阳光北路276-324号(万松商务生活广场)A座A111号商铺实施了阻挠劳动保障监容员依法进入工作场所检查,调查,销毁或转移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拒不执行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的行为,违反了《浙江首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根据《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容条例》笔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1,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随行方式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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