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小元叶彩霞 微信版第1848期
一、讣告的本源
讣告是报丧的书面通知。本作赴告,取奔赴告知之意。报丧可以说是人死后的第一种仪式。报丧仪式早在周代的时候就已经形成了。它用发信号的方式把有人逝世的消息告诉亲友和村人,即使已经知道消息的亲友家,也要照例过去报丧。最为普遍的报丧习俗是发讣告。
讣告又称讣文、讣闻,是一种报丧的文书, 最早见于《礼记·杂记》(上):“凡讣于其君, 曰君之臣某死。”《左传·隐公七年》:“凡诸侯同盟,于是称名,故薨则赴以名。”赴、讣音同,即奔走相告之意。汉班固《白虎通·崩莫》“天子崩,讣告于诸侯”,“讣”就是“赴” 的意思。清末徐珂在《清稗类钞》“丧祭类”载: “讣文,一作讣闻,古本作赴,以丧告人也。详具死者之姓号、履历及生卒年、月、日、时, 卜葬或浮厝之地及出殡日期,凡宗族、戚友、同乡、同官、同事、同学,必遍致之。”
讣告的写法,旧时丧俗的讣文是比较严格的,常常缀上一句“恕报不周”,事先打个招 呼的意思。一般只写亡人生前的官衔、品级, 不写亡人的履历和生平事迹。比如“不孝某某等罪孽深重,不自殒灭,祸延显考,某大夫, 其府君,痛于某年月日时终正寝,距生于某年月日时,享寿若干岁,不孝某某侍在侧,亲视 含殓,遵礼成服,谨择于某年月日安葬,叩在乡(学、世、寅、戚)谊、衰此讣闻。某日致祭。”最后要在讣告结尾写上“孤子某某泣血稽颡”之类的文字。一般情况,讣告为折式, 大写宋体“讣”字于折子首页,翻页为正文, 字用扁宋体或楷体,自右至左竖写,无标点。外用封套,下款事先印好本宅地址或设祭地点。
讣文中所列的“乡、学、世、寅”是当事人的主要社会关系。乡,是指同乡。学,同校、同科或同一老师门下的朋友。世,指世谊,也作世交,即曾祖父、祖父、父亲等长辈的挚友。寅,即同寅,指一起做官的同僚。
旧时讣文,文字古老,称呼复杂。如父丧称先考某某府君,母丧称先妣某某孺人或某某太君。报丧者自称也很复杂,如父丧称孤、哀子,母丧自称孤子,父母俱丧称孤哀子。清代时,讣文多出自士大夫之手,民国后很多刻字铺可以代为拟稿。
“遵礼成服”是讣告的重要部分。在丧礼中,晚辈给长辈穿孝主要是为了表示孝意和哀悼。这本来是出自周礼,是儒家的礼制,后来, 又被人们引申成为亡人“免罪”。每个家族成员根据自己与死者的血缘关系,和当时社会所公认的形式来穿孝、戴孝,称为“遵礼成服”。
清代的讣文最后要根据每位孝属与死者的血缘关系,写出丧服的服制,这是汉族丧俗中比较复杂的民俗程序。
两千年来,汉族的孝服虽然有传承和变异,但仍然保持了原有的定制,基本上分为五等,即:斩缞、齐缞、大功、小功、缌麻。
五服之外,古代还有一种更轻的服丧方式,叫“袒免”。史籍中记载:朋友之间,如果亲自前去奔丧,在灵堂或殡葬时也要披麻; 如果在他乡,“袒免”就可以了。袒,是袒露左肩;免,指不戴冠,用布带缚髻。
二、吴廷元的讣告
茂林亦政堂的主人吴以诚,清嘉庆间人。有三子:长名廷华,字干臣;仲名廷斌,字赞臣。季名廷元,字翰臣。早年家贫,昆仲以磨制豆腐为生。吴廷元,诰授奉政大夫,赏戴蓝翎, 钦加五品衔候选知县,国学生。生于道光十九年(1839)八月初八日申时。卒于光绪十九年(1893)十一月十九日巳时。享年55岁。吴廷元终生居故里,守先人坟墓。其长子名大镛, 字德斋;次子名大钧,字吉唐。孙名报成、报继。孙女晓雯居于安徽南陵。有曾孙名玉堂, 今在泾县安吴乡为医。
此为吴廷元的讣告,由吴廷元之子吴大镛吴大耀发出,内容如下:
不孝大镛等罪孽深重,不自陨灭,祸延显考,诰授奉政大夫、赏戴蓝翎、钦加五品衔候选知县、国学生翰臣府君,痛于光绪癸巳年十一月十九日巳时疾终本籍正寝,距生于道光己亥年八月初八日申时,享年五十有五。不孝大耀随侍在侧,亲视含殓。不孝大镛时由直隶大名南旋,于途次闻讣遵制成服,里夜匍匐奔丧回籍,择日安葬。
叨在乡、宦、年、世、戚、谊。哀此讣闻。
孤子吴大镛、大耀泣血。
齐衰期服孙报成、报继泣稽颡。期服兄廷斌杖泪顿首。
期服侄朝安、朝昌、朝清、朝望泣稽首。大功服侄家旺杖泪顿首。
大功服侄孙洪鳌、洪椿、洪忠、洪敬、忠高、风采、风祥抆泪稽首。
小功服兄保琛拭泪顿首。
小功服弟守鳌、廷扬、廷琛拭泪顿首。
小功服侄广生、庆生、之吉、嵩生、安生、高生、之瀛、之齐、之步、之洲拭泪顿首。
小功服侄孙培基、培根、培源拭泪顿首。护丧袒免兄待成拭泪顿首。
![]()
亦政堂之族皆见于服丧者中。“孤子”指吴廷元之子吴大镛、吴大耀,“齐衰期服孙” 指吴廷元之孙。“期服兄”指吴廷斌,因老大吴廷华已逝,故不见。“期服侄”,指吴廷华之子,因吴廷斌子已逝,故不见。“大功服侄孙” 指吴廷华、吴廷斌之孙辈。“小功服”者皆指吴廷元之堂兄弟及其后人。
三、吴廷元家族的人物关系
老大吴廷华(1832—约1900),字干臣,本县茂林村人。家贫,少时与弟廷斌以做豆腐谋生,闲时习武。咸丰四年(1854)太平军首次攻克茂林,吴廷华因有旅鄂同乡洪汝奎的关系,遂携弟去湖北投湘军。初在李续宜部,九年(1859)任营官,率湘勇500名,称“华字营”,因训练有素使曾国藩注目,尤受胡林翼赏识, 成为胡林翼麾下抚标,率五营湘军进攻驻舒城之太平军。
同治元年秋,太平军进攻皖南以解金陵之围,军情危急。闰八月十四日,两江总督曾国藩在复官文的信中称:“皖南岌岌可危,万不得已,请调吴廷华两营来皖协防。渠籍隶皖南, 添招本地劲卒,兼集近县团练,尚可一呼而聚。目前补救,舍此别无良法,而鄂中少此千人, 尚不至遽有所损。尚冀俯允,饬吴丞迅速拔营, 星夜来皖,不胜感祷!”同月二十八日,曾氏复官文函中又称:“大江南岸之危,实如累卵。……吴廷华二营在鄂省不过小支,在皖南则可添招三营,联络团练,或亦保全危局之一计。……吴廷华千人,望即飞调惠我。”在曾氏九月二十二日的日记中,特录一条:“函官公调吴廷华。”同月二十六日曾氏在致官文函中第三次提出:“仍求大力协助……以吴廷华二营济鄙人,派赴皖南,则为惠均矣。”直到答应了曾氏的要求。十月初三日,曾氏复官文函曰:“知何绍彩、吴廷华两军均承饬派来皖, 迭荷云情,铭感无既……此番下游风波之巨, 迥异寻常……若尊处拔来之何、吴、梁三军先后赶到,化险为夷,则拜赐大矣。”
如是,吴廷华离乡八年后遂复至皖南。据曾氏十月二十二日致杨岳斌书、二十六日复彭玉麟书、二十八日复严树森书,吴廷华一军于十月十八日乘船抵皖,二十一日至三山登陆, 先令会兵南陵,旋闻太平军攻旌德,二十二日曾氏致书吴廷华,改调泾县。函如下:
“干臣贤弟太守阁下:兹调贵营驻守泾县,一则恐旌贼窜泾,老湘营七、八两营兵力太单;一则因贵营规模、气味与老湘营相近, 与霆营不相近,与新训营尤不相近,是以因类而及,择善而从。阁下到泾后,布置粗定,即请至宁国府一行,与老湘营之易镇开俊、刘镇松山加意联络。凯章廉访虽已回里,两镇亦统将之才,可与有为者也。纵使粮路梗塞,霆营疏失,以老湘营合之阁下,十二营尚可保全宣、泾,力战却寇。若能保护金宝圩,联络一气,霆营打仗之日,城内出一支应之乃妙。或烧号烟、或用探马,却不宜与霆营先约。约期打仗, 彼此皆易误事,不约期而有援兵到,乃妙。或间出奇兵助霆营一臂之力,则尤善矣。祈与易、刘二公商酌行之。”
![]()
吴廷华故居
十一月初一,吴廷华率部抵泾县,初四日即解泾县之围。曾氏十一月二十七日《旌德、泾县解围,皖浙各军克复绩溪、祁门二城折》曰:“方旌德之被围也,臣调易开俊三营、吴廷华二营由宁郡往援,十一月初二日驰抵泾县。适吴廷华二营先一日入城,正在料量赴旌, 旋报宁邑贼党由曹溪窜聚坝头。初四日,贼由晏公堂、画眉岭分两路而来,环攻泾县。易开俊、吴廷华各率所部登陴守御。贼但闻泾县守兵极单而不知援旌之军适集于此,仓皇遽遁。”
十一月二十五日,曾氏复致函易开俊及吴廷华,促其出击太平、石埭之太平军,疏通由旌德至青阳之交通,以解旌德守军之围。令其“拼命一战”“痛打两仗”。此函尚在途中,易、吴两军在十一月二十六、二十七两日即开城出击,拼死苦战。曾氏在十二月二日方闻此战事,且在日记中写道,“易开俊、吴廷华廿六日有泾县、黄村之捷,为之一慰。”其实曾氏的消息并不确切,二十六日的泾县之捷是实,但二十七日的黄村之战却是惨败,廷华公几乎阵亡,直到同治二年正月二十七日曾氏上奏的《泾县守军七营先后击贼情形片》中, 才详述此两日及后来之战况。摘录如下:
“宁国县另股于上年十一月二十一、二等日,由柿木铺窜近泾县东北,进踞潘村、晏公堂一带, 距城仅十五里。二十五日,易开俊商同吴廷华, 各带小队至三界铺登高瞭望,但见旗帜隐约, 人数不下二万余众,即于是夜遣死士潜往附近山岗,齐举号火,彻夜扰贼。天甫向曙、吴廷华率所部两营,会合叶明瑞、陈青云两旗进攻潘村。……吴廷华追过坝头……贼负重创,余匪遁入黄村。二十七日,仍与吴廷华督率各军分道驰剿。略一交锋,贼即骇走,遂复黄村、官庄、驱贼于十数里外。不料山坳伏发,遂断归路,败贼回戈助战,我军困入垓心……突围而出,将队伍连环收归,军士已多伤折矣。” 黄村一仗,易、吴两军阵亡的参将、千总、把总即多达五十一名。易开俊是“马蹶坠地”更加突出。而据家中长辈口传,时吴廷华单骑突围,前遇深堑,后有追兵,危在旦夕。其坐骑后退数步,突昂天嘶鸣,纵身跃堑,吴遂获救, 而战马落地气绝。后吴廷华以礼葬之,曰:“义马冢”。
自同治二年正月初一日起,太平军六、七万众围攻泾县,绕城筑垒二十余座。初三、初四、初六日皆有激战,曾氏正月十二《附陈金陵大营及近日大江南北军情梗概片》,正月二十七《鲍超破贼马头镇、杨柳镇,进解泾县城围折》及同日《泾县守军七营先后击贼情形片》均有陈述,如《击贼情形片》谓:“正月初三、四等日,贼以大股环城奋攻,昼夜不息, 竟于矢石中架梯而升。易开俊、吴廷华令守跺士卒立斩数人,击毁攻具……初六日,鲍超引军来援,城中士气益奋。易开俊与吴廷华蓐食整队,俟鲍超各营转过山麓,引贼入伏,突出荡击,俘斩甚众。既平附城诸垒,旋入黄村痛加剿洗,俘执群丑,兼获贼粮而还。臣查泾军七营,久与悍贼相持。十一月二十七日之挫, 军心震恐,卒能保全危城,遮护宁郡,实属有裨全局。”如是,吴廷华总算是无功无罪。
三月,据曾氏十二日《金陵、宁国及皖南, 江西与江北上下游近日军情形势片》记,此时, “又换调吴廷华守南陵县。”
七月,江西军情危急,吴廷华又被调往江西。据王家璧九月二十八日《上家大人书》曰: “璧于八月一十七日到皖”“九月二日奉揆帅师札,委会办营务”“揆帅已调吴干臣太守新仁、德仁两营驻扎祁门矣,可告吴赞臣知”。赞臣即吴廷斌,此间仍在鄂中,并未随兄人皖。揆帅即湖广总督官文,似乎此时吴廷华又回到官文麾下。
吴廷华转战皖南不到一年,几经生死,率两营人马入皖,亦率此两营人马离皖,自成一军,独当一面。曾氏所预期的一呼而聚,集合近乡团练的场面似乎并未出现。但从《曾国藩全集》所附的人名索引来看,吴廷华返泾后吴姓之人的比例明显增加,看来茂林吴氏族人还是有些受了吴廷华的影响。
同治五年,东捻军十万之众进入湖北, 聚于安陆,拟北经武关入陕,西由荆宜入川。由是淮、湘各部追往湖北。吴廷华回师湖北, 亦当在此之时,时年 31 岁。此后吴廷华即宦于鄂省各府,据《湖北通志》载:同治十二年吴廷华任汉阳知府,光绪二年任施南知府, 光绪九年任安陆知府。还有可能任过宜昌知府,吴廷华家于宜昌可证。吴廷华的宦途并不顺畅,最终也只做到记名道,或湖北兵备道。长辈说这是因他的脾气不好,不知是在曾国藩家中或张之洞家中,摔了盖碗茶。于史无证, 聊记于此。
吴廷华宦于湖北,家于宜昌,遂为夷陵吴氏一世祖。吴廷华子孙承承诜诜,分布于江南江北、远播于海内海外。
![]()
吴廷斌手书
老二吴廷斌咸丰四年(1854)随兄去湖北投湘军,因功屡有升迁。八国联军攻陷北京, 光绪帝逃亡西安时护驾有功。后历官山西河东道,山东按察使,山西布政使、云南布政使。光绪二十八年(1903)十二月代理山西巡抚, 三十三年(1907)七月任山东巡抚。在任曾代表清廷祭祀泰山,并书摩崖石刻记其事(今存)。翌年因病辞官,寓居上海。在芜湖、宣城、南陵等地有工商业投资。辛亥革命后在家闲居,拥护共和,于家乡购田700亩捐助公堂,以济族中贫困与助学。民国11年(1922)在茂林创办养正小学,此项捐田作为办学基金。茂林小学,清光绪三十年(1904),茂林人吴廷斌捐田800亩为基金,由其侄吴德斋筹办“吴氏乡塾”。民国7年改名“育英学校”。民国10年改名“泾县吴氏私立养正小学校”。先后有吴吉孚、吴芾庭、吴朋三、吴庆元、吴则虞等乡贤名儒担任校长。吴陶庵、吴月辉、吴文华、董长椿、吴组缃、吴葆萼、任零生等名师学者担任该校教师。民国35年改名为“茂林中心国民学校”。民国37年,茂林圣公会所办之私立福群小学并入。新中国成立后,先后名为“泾县茂林完全小学”“泾县茂林中心小学”“泾县茂林小学”。
老三吴廷元。因吴廷华、吴廷斌常年在外征战,吴廷元就留守泾南的茂林老家,守先人坟墓。后来主持吴氏大宗祠事务。在自己年老之后,又将事务交予其子吴大镛吴大耀料理。吴廷斌将自己置办的义庄交由其侄、吴廷元之次子吴大耀经理。后此义庄成为茂林吴氏合族义田,由茂林宗族八大份轮流派人按年管理, 并拟定了详细的管理办法。因吴廷斌还建有其它产业,其中芜湖义隆烟店,于光绪十年因店本亏损须补足股本,向其弟吴廷元借洋蚨五百二十余元。
吴廷斌家书一通,写于民国元年,即逝前一年。收信人吉唐,名大耀。信中内容主要是为筹办吴氏义庄之事。
吉唐五侄如晤:
昨接复函,洋洋千言,并无一字道及花林都义庄今明两年售租稻添田凑足干稻千石, 以便准定明年冬举行比善之语。似若此庄为田主置富之庄,阅之殊深慨叹!
盖余自戊申年乞疾归田后,即竭力分自食,赶紧筹款置办花林都义庄所者,系欲上承先人之志,请旌表建坊,仰答先人生身之德。其所以迟至五年未得举行者,一因无力再筹款添田,欲借售租成之;一因经理无人,各存利己私心所致。使余不能早行先人之志,而报罔极之恩,以济同族贫穷无倚之人。清夜自思, 负罪实深。若不再竭力设法明年冬天举行,则为不肖之子孙,一村之诳妄人。且天道昭彰, 自古及今,只闻助善得福,未闻消善不被殃者。盖人心即天理,即现在共和之治,亦以旌善罚恶为先也!
今余与汝约定,势在必行,断无更改。况余现为老三大房之尊长,款项系余竭力筹措, 应以余为主。否则,即为余反背抗衡之人,而为祖宗掩善不肖之子孙矣!现拟花林都义庄之事,即责成侄与延一侄二人会办。无论秋收、收租,以及随时售稻添田诸事,皆会同亲身办理,不得专擅、不得推诿。凡遇义庄添田及佃户有事,即托柳堂弟帮同照料,酌量酬劳,不算长年办事之人。而其长年办事者,即为侄与延一侄而已。延一侄生长茂林,人极诚实干练, 无所为,人地生疏。侄与延一侄各送薪水本洋一百五十元,只要无别花销,即照余前函办法, 亦可敷用。
至义庄今明两年办法,余前次寄侄函、并面告延一侄,已言之详尽,即可照行,无庸赘述。现余如此通融办理,倘再不照行, 余唯有遍告地方有司及合村族长,并登诸报章,宣布理由,以明余本志。并非故作诳言悖理之人也!
查恩侄现办里中公事紧要,无暇及此, 故函中不另为商嘱以累之也。至于帮贴侄辈家用,去年预付帮贴及贺款既千元之数相符,应俟此事定准后再酌今年之预支也。
特此专函,详晰布告。即询潭祺。
四月廿二日,二伯父手书。
因吴廷斌之子早逝,宣统元年吴廷斌也离世,因而吴大耀将父借出的五百二十余元本息共计三万八千余元,令吴廷斌之孙继燮、继钧画押,将其产业抵押。吴廷斌孙女吴培珍许配给了李鸿章之侄李经榘之子李惠龙,李以姻亲身份领衔起草了一篇《致吴德斋兄弟公函稿》,为吴廷斌后人伸张正义,同时茂林居芜湖的乡绅吴怡生、吴紫庵出面声援。
民国以后,由吴氏义庄收入创办了吴氏义学,民国10年发展成为茂林吴氏私立养正小学。民国37年福群小学并入养正小学,成为泾县茂林小学的前身。
(作者吴小元系宣城历史文化研究会副秘书长;叶彩霞系宣城历史文化研究会理事)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