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喽大家好,今天老张带大家聊聊重庆一场10人聚餐,硬生生把联络感情的饭局,搞成了“比谁溜得快”的狗血大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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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局变闹剧
说出来都觉得离谱到家了——散席的时候,9个人跟约好了似的,找各种借口先后跑路,最后就剩个被朋友临时叫来的老张,孤零零站在餐馆里。
更尴尬的是,老张身上一分钱没带,没辙只能押上身份证,写了份保证书,承诺第二天准来付清1262元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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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呢?第二天不光那9个溜号的集体失联,连写了保证书的老张也不见踪影,店老板左等右等没人来,只能报警,打算起诉老张维权。
刚刷到这消息时,我还以为是哪个网友编的段子博眼球,结果一核实,居然是真事儿!
这10个人加起来岁数都超500了,都是活了大半辈子的成年人,为了不到一千三百块的饭钱,居然能组团耍无赖,这哪儿是没诚信啊,合着这是集体“薅商家羊毛”,搞结构性欺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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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这事儿真不是孤例,最近几年类似的破事越来越多:外卖点完餐偷偷取消支付,搞“隐形逃单”;共享充电宝、共享单车用了就占为己有,压根不还;拼单买东西,付完款有人偷偷退款独吞商品。
说白了,都是把自己那点小利益看得比天还重,把公共规则、别人的权益当空气,把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当成能随便透支的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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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的双重根源
我真的忍不住想吐槽,这些人的心态到底是啥样的?聚餐刚开始的时候,估计没人故意想逃单,但一到买单的节骨眼,“责任分散效应”就开始作祟了。
每个人都觉得“总会有人付钱”“少我一个也无所谓”,这种模糊的想法一冒出来,原本那点道德约束瞬间就没了,9个人心照不宣地溜之大吉,把烂摊子甩给了最无辜的老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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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让人无语的是,这事儿背后还藏着个大问题:好多人压根不懂“共同消费要担责”的法律规矩!律师都明说了,10个人一起吃饭消费,在法律上叫“多数人之债”。
只要没提前说清楚谁付钱,餐馆想让谁全付,谁就得全付。 可不管是溜了的9个人,还是留下写保证书的老张,当时压根没把这法律责任当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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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还抱着老观念不放,觉得“谁组局谁买单”“有钱的多付点”,可这些朋友间的人情默契,到了法律面前根本不管用啊!
在我看来,这就是把“社交情分”凌驾于“公共规则”之上,总觉得“朋友间不用太较真”,却忘了商家开门做生意,合法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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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这些人不光缺诚信,还缺法律常识。老张写保证书的时候,估计也没把这张纸当回事,觉得“先混过去再说”。
可他不知道,这白纸黑字的保证书,就是法律层面的责任确认,事后反悔可不是“说话不算数”那么简单,而是公然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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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买单
可能有人觉得,不就是逃个单吗?顶多让商家亏点钱,多大点事儿。但真不是这么回事!这1262块钱的损失,只是冰山一角。对商家来说,遇到几次这种事,肯定得想办法自保。
以后多人聚餐可能得提前收押金,消费过程中全程盯着,甚至搞预付费模式,原本轻松的消费场景,变得满是戒备,最后这些额外成本,还不是得摊到普通消费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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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好多餐馆对多人聚餐要求预付定金,不就是被这些失信的人逼的吗?而对咱们普通人来说,每一次这种集体失信事件,都是在消磨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原本朋友聚餐是开开心心的事,现在可能得提前琢磨“要不要先AA转账”“会不会有人逃单”,本来热热闹闹的社交,搞得心里别别扭扭的,那点温暖的底色都被搅和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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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可怕的是,这种行为还会释放一个坏信号:失信的成本好像很低。你看那9个逃单的,短期内没受到啥直接惩罚,反而省下了饭钱。
要是让“守信的吃亏,失信的得利”这种错觉蔓延,慢慢就会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以后谁还愿意守规矩、讲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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