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之家网注意到,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近日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瑞银信支付技术有限公司因涉税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
公示信息显示,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为济南税稽一罚〔2025〕132号。税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对当事单位作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311,569.17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11月28日,处罚单位为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并非针对一般纳税义务人的普遍违法情形,而是专门对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责任的行为设定法律责任。根据该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存在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情形的,税务机关将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并依法对扣缴义务人处以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从监管逻辑看,该条款核心在于保障代扣代缴制度的有效执行,是税收征管体系中对扣缴义务人合规履责的重要约束工具,也反映出税务部门对相关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管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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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瑞银信支付初创团队可追溯至2003年,并于2008年正式成立瑞银信公司。公司成立初期,主要为国内多家银行提供非核心业务外包服务。2014年,瑞银信正式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同时也是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国银联及中国网联相关成员单位。
在公司发展历程中,瑞银信亦曾因合规问题受到监管层高度关注。早前,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公示显示,深圳瑞银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曾被处以罚款6124万元,该罚单在当时亦被视为央行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出的最高额行政处罚之一。此后,瑞银信公司登记地由深圳迁至济南。
值得注意的是,瑞银信支付在2025年7月发布公告称,因《支付业务许可证》到期,自2025年7月9日起,全面终止交易处理Ⅰ类、支付交易处理Ⅱ类支付业务。相关公告意味着,公司已不再开展新增支付交易处理业务,业务状态进入实质性退出阶段。
在支付行业监管持续深化的背景下,持牌支付机构不仅需应对支付业务、反洗钱、商户管理等合规要求,税务合规同样成为监管的重要一环。部分机构在业务收缩、牌照到期或退出市场过程中,历史经营阶段形成的合规问题,往往更容易在监管稽查中集中显现。
此次税务处罚,也从侧面反映出监管部门对支付机构全生命周期合规情况的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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