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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2月16日,备受全国关注的成都遇害案终于迎来了第二次开庭,虽然宣布了延期宣判,但这次王女士终于迎来了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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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庭审结束之后,代理律师臧梵清和王女士一同接受了采访,直接透露法院已经采纳了,凶手是入室杀人。
也就是说,对于这个案子中最核心的问题有了清楚界限,那就是关于精神病判死刑一事,终于有希望了,代理律师更是曝出了猛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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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女孩遇害开庭细节
相信很多人提到成都女孩遇害的案子,都恨得牙根直痒痒,尤其是关于凶手有精神病一事,更是引起全国众怒。
自从这个事情爆发之后,网上的呼吁声几乎是一边倒的要求严惩凶手,如果这次轻判了,那不敢想象以后会有多少精神病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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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同王紫雅的妈妈在采访中所说的那样,她这一次的维权不仅仅为了自己女儿讨回公道,也为了更多的受害者。
在等了整整551天的时候,这个案子终于等来了第二次开庭,但在此之前的每一天,对失去独生女的单身母亲来说,每一天都是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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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场庭审,之所以牵动无数人的心,不仅是因为案情本身的惨烈,更因为它触及了一个敏感而关键的司法议题。
当凶手在事发后被鉴定为“精神病人”,当凶手拿着“正当防卫”成为辩词后,王紫雅这个无辜的生命,真的能等来真正的正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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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在事发的时候,王紫雅在自家门口,于母亲外出不过十数分钟的时间里,被陌生女子梁某滢持刀疯狂刺中头面部、胸部等要害十余刀。
最终这个只有27岁、有着大好前程的女孩,直接倒在血泊中,生命戛然而止,而且连母亲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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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任何人代入一下这个视角,根本就难以接受,毕竟这起案件最让人不寒而栗的,是其发生的场景——家。
家本应是每个人最放松、最无需设防的终极安全区,在任何人看来,这个地方已是足够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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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凶手的恶意超越了常理,她多次进行挑衅,事先手里面还准备着作案工具,恐怕就等着王紫雅将门打开。
一开始关于本案的核心争议,就是在凶手梁某作案之后进行了精神鉴定,这个结果也会影响最后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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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一切,王女士的天都要塌了,一夜之间白头,不停的上访,唯一的目的就是要为女儿讨回一个公道。
好在经过几番波折,王女士再次在采访中曝光了新的证据,原来凶手在行凶后返回家中,面对母亲的询问,第一句话是:“今天我必须弄死她,不是她死就是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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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彻底撕碎了所谓“临时起意”或“精神失控”的伪装,充满了明确的预谋性与你死我活的决绝。
受害者母亲王女士指出一个关键细节:凶手并未对在场的保安动手,所有致命的攻击都精准地倾泻在了她的女儿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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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目标明确的针对性,与所谓“无差别攻击”的精神病行为模式,可谓是大相径庭,从这也可以看出,这个鉴定结果是有存疑性的。
更何况,在2025年11月20日的首次庭审中,梁某滢本人当庭否认自己有精神病,并辩称自己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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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了,对于凶手梁某滢的这番操作也有人持反对意见,称她的这种情况正是精神病人的一种表现。
一时间关于这个争议就再次展开,也让王女士的维权之路显得异常坎坷,直到第二次开庭,转折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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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曝庭审细节
2025年12月16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一审第二次开庭,这一次庭审的氛围与焦点发生了微妙而关键的变化。
被害人一方,带来了更有力的质疑,目标直指案件最核心的两个辩护点:精神病鉴定与“正当防卫”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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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先给大家做一个科普,本案中王女士所请的代理律师叫做臧梵清,他并非泛泛之辈,而是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有数据显示,他经手过不少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都获得了不少的成功,在庭审前,他更是直言表示,会“拼尽全力为受害者母亲争取应得的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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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这个案子庭审开始,我也跟不少网友一样关注着这个案子的进展,臧梵清律师在进行采访汇中就曾直言“精神病鉴定报告”有问题。
王女士及其代理律师团队在庭上明确指出,这份作为可能免死依据的鉴定报告,本身存在“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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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王女士在庭审后透露,出庭作证的鉴定人并未亲自面对面接触、检查过梁某滢,整个鉴定过程仅用了两个半小时,且是在梁某滢“没有任何既往就诊病史”的情况下作出的。
换言之,这份报告的专业性、严谨性和科学性基础,被打上了一个巨大的问号,这与梁某滢本人在法庭上的表现形成了戏剧性的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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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旁听者描述,梁某滢在庭审中“思维清晰、反应敏捷”、“对答如流”,她不仅能精准理解法官和律师的提问,还能进行激烈的法律专业性反驳,甚至指出对方“诱导性发问”、“你不专业”。
这种表现,完全不符合公众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尤其是在案发时“无法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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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能在庄严法庭上熟练运用法律术语为自己辩护的人,与鉴定报告中所描述的状态,究竟哪一个更接近真相?
这无疑给合议庭留下了巨大的裁量空间,而且最重要的是,臧梵清律师彻底驳斥了,凶手荒谬的“正当防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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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正当防卫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当时王紫雅是位于自家门内的受害者,开门时并未持有任何武器,也未实施任何攻击行为,所谓“侵害”从何谈起?
即便存在口角,使用致命刀具连续捅刺他人要害十余刀,也远远超出了任何意义上的“防卫”限度,是典型的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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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最关键的一点是,代理律师臧梵清特别强调并成功让法庭注意到一个关键事实,凶案发生在被害人家门之内。
这个梁某滢是在王紫雅开门后,侵入其住宅内部实施杀戮,这不再是普通的“门口纠纷”,而是性质极为恶劣的“入室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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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这样定性,那意义就不一样了,毕竟我国刑法对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并实施犯罪的行为,历来作为加重情节予以严惩。
这一点的确认,从根本上摧毁了“正当防卫”的时空条件,并将犯罪行为的严重性提升到了新的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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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庭审结束之后,臧梵清律师在面对采访也直接表示,目前他已经确认,法庭已经采纳了“凶手系入室杀人”这一辩护意见。
如果按照这个说法,那对于凶手梁某滢判死刑的结果,有了很大的希望,现在全社会都在等待12月19日的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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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王女士还在采访中表示,若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她将上诉至最高法院,一定要让凶手为此付出代价!
对此,你们怎么看呢?
参考信源:
“成都女子家中被害案”19日宣判 律师:是入室被杀而非家门口遇害---2025-12-16 -----黑龙江网
“成都女子家门口被害案”一审第二次开庭,代理律师质疑:被告精神鉴定报告有重大问题--2025-12-16--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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