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鉴定书上的两行字,和一场天价收入争议背后,隐藏着艺人经纪行业从不轻易示人的财富分配密码。
“11年1.39亿,究竟是多还是少?”这成了近日社交网络上最烧脑的算术题。
丝芭传媒一纸声明将鞠婧祎推上风口浪尖,而后者指控公司伪造签名、隐瞒真实收入的反击,让这场纠纷迅速演变为全网对艺人收入合理性及行业“阴阳合同”潜规则的大讨论。
一边是经纪公司晒出的“天价”支付凭证,另一边是艺人方揭露的“截留”与“伪造”指控,双方各执一词的罗生门,正在揭开娱乐产业光鲜表面下的利益暗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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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芭传媒的声明像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公司声称11年间向鞠婧祎支付了税前1.39亿元,并提供每月25万元的固定工资以满足其上海落户条件。
数字本身已足够冲击普通人的认知——这意味着年均收入超过1260万元,月薪25万更是普通人需要工作近三年才能攒下的数额。
声明中更引人注目的是那些“非现金福利”:外滩155平方米江景公寓、专职司机和奔驰房车、全额报销私人旅游甚至朋友日常开销……这些描绘出一幅顶级艺人被公司“捧在手心”的奢华图景。
公司还强调曾出资1.6亿元为鞠婧祎量身定制《芸汐传》等影视项目,承担全部市场风险。表面看,这是一家经纪公司对旗下艺人不遗余力投入的典范案例。
鞠婧祎方的反击直指问题核心——合约合法性。他们声称原合约已于2024年6月到期,从未同意续约;而丝芭传媒提供的“2018年补充协议”,其签名经法院两次委托笔迹鉴定均无法确认真实性。
笔迹鉴定这专业术语的出现,瞬间将纠纷从“分钱多少”提升到“合同真伪”的法律层面。如果签名确系伪造,那么基于该协议的后续主张都可能失去法律基础。
更严厉的指控是关于收入隐瞒。鞠婧祎方指出,1.39亿是“结算款”,包含了工作室运营成本,并非个人纯分成。
他们直接指控公司通过“双重合同”隐瞒真实收入、截留应得分成,并长期不向艺人披露实际收款金额。这种说法若属实,则触及了行业长期存在的暗箱操作问题。
关于那些令人艳羡的“福利”,前助理的爆料提供了另一种视角:“额外报销费用实为从鞠婧祎工资扣除”,公司并未真正承担。
真相究竟如何?这已超出了普通网友的辨别能力范围,需要司法机构的进一步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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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对这笔“天价收入”的态度出现了有趣的分裂。一部分人认为,与鞠婧祎创造的价值相比,这些收入并不匹配。
数据显示,鞠婧祎个人曾占丝芭年营收超过35%,其主演的《芸汐传》《如意芳霏》等剧集分账收益显著;在她解约后,公司剧场收入暴跌42%。这些数字描绘出一个“台柱子”艺人对公司业绩的决定性影响。
更有观点将其与头部网红对比:李佳琦年收入据传达25亿元,鞠婧祎11年1.39亿的年均收入,扣除高达46%的税费后,税后约680万,在流量为王的时代似乎并不算顶级。
另一派观点则聚焦于收入绝对值带来的冲击:1.39亿意味着月薪5000元的普通人需要工作2167年;即便是每月25万的固定工资,也是普通人3年收入。
这种认知鸿沟反映出社会对收入分配公平的普遍焦虑。当大多数人还在为房贷、教育、医疗奔波时,明星们的收入单位已是“亿”。
这场纠纷已演变为一场精心策划的舆论战。丝芭传媒选择公开具体收入数字,被指是利用公众“仇富心理”转移视线,弱化伪造签名这一更严重的指控。
公司单方面委托机构得出的鉴定结论,未被司法机关采纳,而法院委托的两次鉴定均无法确认签名真实性——这一关键信息在舆论场中往往被庞大的数字讨论所淹没。
鞠婧祎方的反击策略则更加犀利。他们不仅强调“阴阳合同”可能涉及的税务问题,直接引发公众对娱乐圈偷税漏税现象的敏感神经;更在2024年7月已正式起诉丝芭传媒追讨拖欠分成,将战场从舆论场转移到法庭。
这种法律行动传递出一个清晰信号:艺人不再满足于被动接受公司安排,开始主动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从范冰冰税务事件到郑爽天价片酬曝光,再到如今的鞠婧祎合约纠纷,艺人收入透明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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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开层层包装,这场争议的本质是艺人价值分配权之争。在传统经纪模式下,公司掌握资源、承担风险,自然要求更高比例的分成;而随着艺人个人品牌价值提升,特别是成为“顶流”后,原有的分配模式必然面临调整压力。
法律层面上,笔迹鉴定结果可能成为判定合约无效的关键;行业层面上,分成机制不透明、经纪公司截留收入等问题通过这一案例被暴露在公众视野;社会层面上,公众对明星收入的复杂情绪,折射出的是更深层的分配公平焦虑。
风险提示中的信息尤其值得玩味:1.39亿是否包含运营成本、税务明细尚无第三方审计;福利报销等指控需法院进一步认定。这意味着,公众目前看到的所有数字和说法,都还只是“单方面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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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婧祎与丝芭传媒的纠纷,已不再只是明星与公司的私人恩怨。它像一面镜子,映照出娱乐圈利益分配的复杂图谱,也折射出社会对财富分配公平性的集体关切。
当法院的判决书最终落下,无论结果如何,这场风波都已经推动了一个行业的自我审视。在流量为王的时代,创造价值的艺人该如何公平地分享价值?
读者朋友们,你们认为在当前的娱乐产业中,艺人与经纪公司之间的收入分成比例应该是多少才算合理?对于明星天价收入与社会普通人的收入差距,你又如何看待?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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