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几天,董先生与汪女士在某社交平台上报名了昆明盛昱龙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直播培训课程,因课程质量不符预期要求,两人申请退费遭拒绝,双方因此产生纠纷,争议一直没能解决。
汪女士:“我是11月27日来到这个昆明盛昱龙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先交了899元,后面又交了19800元,来这边是学习直播培训,怎么赚钱、怎么起号、怎么回本等等。现在他们就教了3天的课,我啥也没学到,我连话术都讲不清楚,现在他们不给我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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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先生:“他这个课程不值这个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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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董先生与汪女士共交了3万余元的培训费。从11月27日至12月3日,两人参加了为期5天的培训,课程以理论为主,辅以少量实操。因为学完感觉内容空洞,和预期差距太大,二人随即向昆明盛昱龙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提出退款,却被公司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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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先生与汪女士提供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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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先生与汪女士提供画面
汪女士:“我在网上看到他们是指定的线下培训机构,我们才报名的,我想问下你们是吗?”
昆明盛昱龙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负责人:“没有说是。”
汪女士:“我有图片,我在网上看的,我给你们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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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女士提供的截图显示,账号名为“昆明直播培训小段老师”的主播,其个人主页明确标注有“指定线下培训直播基地”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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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先生与汪女士提供画面
汪女士被吸引,并前往官渡区怡安路实地了解该公司后报了名。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随后来到了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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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先生与汪女士提供画面
昆明盛昱龙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负责人:“如果(小段)违法违规了,另行处罚。”
记者:“那你们是指定的培训机构吗?”
昆明盛昱龙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负责人:“不是。”
记者:“那小段的账号这样写和你们有关系吗?”
昆明盛昱龙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负责人:“没有,她的账号是她个人行为,可以处罚她(小段),我们从来没有和他们承诺过我们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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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负责人表示,这名段老师确实是公司员工,但她在网络平台自称“指定线下培训直播基地”的宣传争议,公司负责人表示是其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昆明盛昱龙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负责人:“她要继续学习还可以享受她的权益,但是如果她放弃要退款,那是她个人的事,和我们公司没有任何关系,我没有说不提供她合同,没有不提供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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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负责人拒绝了汪女士的退款要求,并向记者出示了公司与汪女士此前签订的《电商直播特训营合同报名协议》,协议显示课程包含4项内容,原价79200元,优惠后每人19800元,协议有甲乙双方签字及公司印章,并明确了课程安排与双方权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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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先生与汪女士提供画面
因双方协商未果,董先生与汪女士当即报了警。截至记者发稿前,双方意见仍未达成一致,董先生与汪女士表示将继续维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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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刘春粉:“如果在自己的账号或者对外宣传的各种渠道上去标榜自己是某某的指定培训老师或者培训机构,但事实上并没有指定行为,那她(小段)的这条广告就是虚假宣传。对于消费者来说,构成虚假宣传,消费者可以要求撤销合同,哪怕是口头上的合同。对于退款问题,因为这是一个商家的宣传广告行为,可以向12315去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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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8099999《街头巷尾》
记者:杨媛 摄像:郭宇
编辑:杨晨
编审:李菁
终审: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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