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起房贷就把房还银行?债务真能两清吗?美国百年房贷制度给答案
“还不起房贷,把房子还给银行就行,债务关系两清,损失由银行承担”,这话你大概率听过;也常有人说“房贷透支未来30年消费”。先不纠结这话对错,咱们先聊个核心问题:房贷诞生之初,就有人想到过这些隐患吗?又该怎么解决?
其实古代就有类似房贷的形式,只是期限很短,大多只有三五年。直到1933-1934年美国大萧条期间,罗斯福政府才推出现代化房贷制度,将贷款期限延长至15-30年。设计初衷很简单:期限拉长,即便总利息变多,老百姓每月月供压力会大幅减轻,能更轻松买房、释放消费需求。
但制度出台后,民众却不买账——房贷划算的前提,是房价涨幅能覆盖利息加房租,可大萧条时期房价下跌、经济下行,大家优先考虑保住收入和存款,而非买房消费;没人买房消费,房价和经济又会进一步恶化,房贷制度反而成了“经济上行期有用、下行期失灵”的工具。
不过巧的是,美国是联邦制,各州有独立法律和法院。1933年,加州法院出台新规:辖区内公民若无力偿还房贷,只需把房子还给银行,哪怕房屋现价低于贷款余额,债务关系也彻底了结,银行不能再追缴差额欠款。加州法院这么判,核心原因有两点:
一是房贷审批时,银行已评估过房屋价值,如今房价下跌、资产缩水,是银行自身经营评估能力不足,与借款人无关;
二是若允许银行追缴差额,可能催生银行与开发商联手炒高房价、高价卖房放贷赚利息的乱象,法院需以公平为原则,推行无追索权房贷法律。
这条法律的效果很明显:
一方面,刺激有买房需求的人入市,不用过度担心房价下跌风险,即便买贵了,还不上贷时退给银行即可,无后续债务压力;
另一方面,带动有房贷人群敢消费——房价下行期,哪怕收入没减少,人们也会怕房贷余额超房屋价值,拼命缩减消费、增加储蓄,反而加重经济危机,而无追索权法律恰好盘活了房地产与消费市场。
后续数据也印证,1930年代及之后每次美国经济危机,加州及跟进无追索权法律的州,经济复苏速度都比实行有追索权的州更快;等经济回暖、收入上涨,房贷压力自然也会减轻。这一经济现象,后来被普林斯顿大学经济学教授阿蒂夫·米安和阿米尔·苏菲总结在《债务之屋》(House of Debt)一书中。
这时难免有人疑问:老百姓债务清了,大量房子归银行,银行会不会倒闭,反而拖累经济?从历史数据看,美国实行无追索权的州,房贷违约率确实比有追索权的州高20%以上,银行损失更大,但并没有出现更多银行破产的情况。
核心原因是,无追索权制度下,银行会更重视房价风险:房价过高时,会主动提高首付比例、上调利率,甚至拒绝放贷,靠更高利润率和风险拨备平衡损失,同时压低过热的购房需求,让房价回归理性,真正发挥现代金融机构对资产的专业定价作用。简单说,无追索权不会让银行更容易破产,只会让银行赚得相对少一些。
另外还有个关键差异:无追索权制度下,房贷纠纷大多不用闹到法院,房子交给银行,债务就了结;但有追索权制度中,银行追缴差额欠款需法院、执行局深度参与,而这些机构经费来自纳税人税款,相当于纳税人间接承担了银行追债的成本,这也是有追索权制度下银行能赚更多钱的核心原因之一。
既然无追索权制度看似合理,那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为啥还会爆发?这得从存款保险制度说起。大萧条时,银行恐慌性挤兑导致大量破产,罗斯福政府推出《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建立联邦存款保险公司(100%国有),银行破产后由其赔付民众存款,初期每户赔偿上限2500美元,足以覆盖95%民众的存款需求,有效缓解了挤兑潮。
后来赔偿上限不断上调,1969年涨到2万美元,1980年飙升至10万美元,远超多数美国人正常存款额。这就出现了问题:富裕阶层不在乎银行安全性,只选利率高的银行存款,反正有政府兜底;再加上80年代美国取消存款利率管控,银行间掀起高息揽存竞争,为了盈利只能放宽风控放贷,原本保障民生的存款保险,反而酝酿出金融风险,这一现象被学术定义为“政策功能漂移”,最终引发80年代小规模储贷危机。
但当时美国政府仅投入千亿美金救市,没做太多政策调整,反而继续放松金融监管。到2008年,存款保险赔偿上限涨到25万美金,银行又把大量房贷打包成ABS等二级市场产品,基本无风险压力,彻底忽视风控,最终爆发大规模次贷危机。
次贷危机后,美国做了不少整改:将存款保险上限锁定25万美金、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银行惩罚与破产制度,但始终没废除无追索权法律。目前美国多数州实行无追索权或有限追索权房贷制度,有限追索权规则很清晰:自住购房贷款,银行不可追索;投资、出租类购房贷款,银行可追索;或银行收房后,仅能追索数月内、一定金额的债务差额,既警示违约,又不长期压制经济复苏。经济学研究普遍认为,无追索权制度会加快房价波动和经济复苏,并非次贷危机的根本原因。
最后一个问题:既然无追索权制度优势明显,为啥没在我国推行?我认为核心是受文化惯性,以及传统法律细节冲突等因素影响。如果你来经营一家银行,会选择实行无追索权房贷制度吗?评论区聊聊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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