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吕梁市委批准,吕梁市纪委监委对交口县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韩晓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作出严肃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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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调查,韩晓宏的违纪违法问题逐一浮出水面。这名女副县长被查明存在多项严重问题。
对抗组织审查,企图逃避监督;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高档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去向;更严重的是,她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调查指出,韩晓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后,她依然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吕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吕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韩晓宏开除党籍处分;由吕梁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这一处理结果,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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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韩晓宏,女,汉族,1969年10月生,山西省交口县人,1990年4月参加工作,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法律专业毕业,本科学历。
她的职业生涯起步于交口县坛索乡妇联主任,后在交口县多个乡镇任职,曾担任石口乡副乡长、石口乡纪检书记、石口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等职务。2013年9月至2017年4月,任交口县桃红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17年4月至2020年8月,历任交口县康城镇党委副书记(主持乡党委工作)、康城镇党委书记。
2020年8月,韩晓宏调任吕梁市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2021年3月,她重返交口县,任县政府党组成员,同年4月任副县长,直至此次被查处。
根据分工,她负责发展改革、能源、统计、工业经济、教育事业、科技、文化旅游事业、文旅产业、招商引资、重点工程等多个重要领域的工作。
韩晓宏案是吕梁市纪委监委持续深化反腐败斗争的又一成果。此次查处再次表明,纪检监察机关对腐败问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韩晓宏案的查处,再次为党员干部敲响警钟: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绝不能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任何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追究。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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