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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一楼住户虽已砌起墙体并安装窗户,但该处为推拉窗仍供人员进出。
码上关注
一扇因旧改施工开设的“临时门”,在施工结束后未能恢复原状,反而被重新装修得更精致,从外观上看完全是“打算长期使用”的架势,被投诉后仅加装一个贴墙纸的临时活动挡板。“窗改门”容易,门恢复成窗这原本理所应当的事,却引发持续数月的拉锯战。
近日,珠海新城市中心广场10栋业主再次向南都记者反映,涉事一楼住户虽已砌起墙体并安装窗户,但该处为推拉窗仍供人员进出,实际功能并未改变。街道办表示已现场核实并作结案处理,而业主们则认为整改只是“换了层皮”,直言是“侮辱智商”的换壳。
投诉
小区旧改开设临时门
施工结束后未按承诺复原
据张女士介绍,这扇引发争议的临时门,其改造历程与小区旧改工作紧密相关。
2023年4月,项目施工方首次改造。南村社区新城市中心广场老旧小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经理部,因租赁10栋1楼商铺作为办公室,以“方便管理”为由申请开设临时门。经社区、物管协调,业主同意后,施工方将1楼西侧原本的玻璃窗拆除,改造成临时门,并承诺“工程完工后恢复原状”。
据张女士介绍,今年9月在业主向社区、街道办、城管、信访局等多部门投诉后,一楼商铺在临时门处采取了临时应对措施,在临时门下方加装一个约40厘米左右高的木箱挡板,挡板一侧贴仿瓷砖胶纸,且并非固定安装。“有时挡在门底,有时扔在旁边单车棚,完全起不到恢复窗户的作用。”张女士说。
业主们明确表示,他们的诉求从未改变:“2023年4月之前,这里是能通风但不能进出的窗户,恢复原状就是要恢复这个属性。门能自由出入,窗户不能,现在这个可移动挡板,跟没改有什么区别?”
走访
涉事业主砌筑墙体安装推拉窗
仍可通行如常
记者9月份实地走访发现,“窗改门”位置的门框与外立面其他区域瓷砖在颜色、材质上差异显著,接缝处有清晰后期施工痕迹;对比2023年4月“砸窗开门”的照片,现场右下角铁箱、水管等固定设施完全吻合,进一步证实该位置原本为窗户。此外,南村社区相关负责人明确承认“该位置原为玻璃窗户”,并表示“若不符合原始规划,肯定要恢复原状”。
“这就是个‘变形金刚式’整改,看起来是窗,用起来还是门。”12月1日,业主张女士向记者提供了一段近期拍摄的视频。画面显示,一名女子在新安装的推拉窗前稍作停留后,窗户沿轨道横向滑开,女子抬腿跨过约40厘米高的窗台进入室内,随后窗户关闭。
记者了解到,涉事业主此后砌筑了下方墙体,并定制安装了整面推拉窗。从外观上看,窗体下墙高度与相邻窗户保持一致,但唯独此处采用推拉窗设计。“砌了墙,装了窗,但商铺保留的可通行‘窗户’实质上构成了一个永久性的安全隐患。”张女士表示。
一楼业主则向记者表示,外立面已经恢复,做推拉窗是为了方便进出,且不影响他人,认为此举并无违法。
街道办回应
整改符合要求已结案
通行纠纷属民事范畴
针对业主的持续质疑,梅华街道办事处于11月20日作出书面回应。街道办称,经综合行政执法办于10月25日现场核实,该处已按照原窗户架构整改完毕,窗户下方墙体与周边窗户下方墙体高度保持一致。鉴于此,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对该案件作结案处理。
对于业主提出的“禁止人员从此窗户进出”的要求,街道办认为这属于民事纠纷范畴。街道曾于10月28日组织双方调解,但因未能达成一致,建议相关业主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广东古柏律师事务所主任麦柏林律师分析认为,本案争议的核心在于对“恢复原状”的法律理解。他指出,法律意义上的恢复原状,应使被改变部分恢复到其原始状态,包括结构、功能与法律属性。原始规划设计为“窗”,其核心法律属性就是“不具备门的通行功能”。
麦柏林表示,目前的“砌墙加装推拉窗”方案,仅实现了外观形式的统一,却保留了完整的通行功能,实质上创造了一个“窗形式的门”,未能真正消除违法状态。他建议投诉业主可重点通过提起相邻权纠纷诉讼维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从此通行,并采取永久性封堵措施,使其恢复为不具备通行功能的原始窗户状态。此外,也可通过业主大会形成决议,或追究物管公司未充分履行管理职责的合同责任。
微评
别让一扇门窗“困住”了为民服务的初心
困扰珠海新城市中心广场10栋的业主“窗改门”,原本事件并不复杂,但现实中却引发持续数月的拉锯战,现在事情也没有完全解决。究其原因,一些政府部门单位在解决这些“小事”的过程中,表面上看似乎将群众放在心里、将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实则遇到点困难就推诿扯皮、久拖不决,这样的“小事”却成了“难事”。
民生连着民心,民生安则民心稳。珠海新城市中心广场10栋“窗改门”,不是一道待解的“数学题”,而是需要政府部门倾注温度作答的“民生卷”。在政府部门眼中可能是一件小事,但在老百姓心中却是一件大事,不管是街道,还是城管部门,都应始终坚持“换位思考”,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当作自己的“家事”,把群众的“难事”当作自己的“心事”,积极跟进,督促整改,拿出必解的信念、善解的思维、敢解的担当,躬身入局、主动作为,让困扰业主已久的“窗改门”得到妥善解决。 □珠海市社会治理民情观察员 禹华超
策划:刘岸然 谢江涛
统筹:朱鹏景 董淑云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 陈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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