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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纪委消息:日前,经吕梁市委批准,吕梁市纪委监委对交口县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韩晓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韩晓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高档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去向;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韩晓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吕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吕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韩晓宏开除党籍处分,由吕梁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吕梁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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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晓宏,女,汉族,1969年10月生,山西省交口县人,1990年4月参加工作,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法律专业毕业,本科学历。曾任山西省吕梁市交口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1990.04—1999.05 交口县坛索乡妇联主任(其间:1995.09--1998.07省委党校函授学院函授大专学习)
1999.05—2001.07 交口县坛索乡人大副主席
2001.07—2006.06 交口县石口乡副乡长(其间:2002.08---2004.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函授本科学习)
2006.06—2009.03 交口县石口乡纪检书记
2009.03—2010.12 交口县石口乡党委副书记(主持乡政府工作)、人大主席
2010.12—2011.01 交口县石口乡党委副书记(主持乡政府工作)
2011.01—2013.09 交口县石口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13.09—2017.04 交口县桃红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7.04—2018.08 交口县康城镇党委副书记(主持乡党委工作)
2018.08—2020.08 交口县康城镇党委书记
2020.08—2021.03 吕梁市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2021.03—2021.04 交口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21.04— 2025.12交口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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