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为破解网络食品仓储与提货环节监管难题,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上海市网络食品交易仓储与提货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引》(下称《指引》),要求全市相关单位落实执行。此举标志着上海网络食品监管从线上店铺延伸至仓储、提货全链条,为市民食品安全再筑防线。……(世界食品网-www.shijieshipin.com)
为破解网络食品仓储与提货环节监管难题,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上海市网络食品交易仓储与提货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引》(下称《指引》),要求全市相关单位落实执行。此举标志着上海网络食品监管从线上店铺延伸至仓储、提货全链条,为市民食品安全再筑防线。
《指引》以“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管控、责任明确、社会共治”为原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入网食品经营者开展的食品贮存服务及提货服务,明确了平台、入网经营者、仓储及提货点的定义与管理边界。
主体责任方面,《指引》确立“平台首责”机制:平台对自设及合作的仓储、提货点承担审核、监督责任,入网经营者对自身经营的食品及相关仓储、提货点负主体责任。双方需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风险管控机制,重点核查温湿度、食品贮存状况等风险点。
仓储管理上,《指引》要求自建仓储需取得合法资质,委托第三方仓储应核实对方资质并明确责任。仓储场所需配备通风、温控等设施,冷鲜食品贮存需全程监控温湿度并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食品需离墙离地10厘米以上存放,关键区域视频监控录像保存不少于14天,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存。
提货点管理有明确规范:需具备营业执照等资质,与污染源保持25米以上距离,配备专用存放区域及防虫防鼠设施;接收冷鲜食品须配备保温设备,食品存放需符合温湿度要求,严禁擅自开启食品包装、混放有毒有害物品等行为。智能提货柜等无人设施需满足防尘、温控等基础条件。
资质管理上,在沪平台及自建网站售食者需按规定向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入网经营者须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违规处置方面,平台对违规主体可采取限期整改、暂停接入、终止合作等措施,对消费者投诉需高效响应,因仓储或提货点问题致食品受损的,平台需先行赔付并可向责任方追偿。
《指引》鼓励运用物联网实现温湿度实时监控与全程追溯,倡导平台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市市场监管局将组织开展培训推动落实,《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与相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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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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