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刷到重庆万象城那家餐馆的事,真是越看越气!10个人凑一起吃饭,居然没有一个人结账,现在人都跑了,找都找不到!
最后只留个小伙儿在那儿傻眼,回头还撂狠话绝不买单,这操作真是把没诚信仨字儿写脸上了。
十个人一顿饭花了1262元,也就是1262的账单照出了9张鬼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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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下午,一开始会以为这是一群即使在工作日也极其闲适的“大客户”。下午四点刚过,先头部队就已经抵达餐馆,甚至特意要求拼桌,毕竟是十个人的大局。
到了五点半,人头攒动,局算是正式开始了。原本以为就是普通的快餐聚会,没成想这桌人的阵仗越拉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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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最开始的点菜,到后来嫌不够吃断断续续加到了20个菜,这期间酒足饭饱之余,甚至还有人专门跑出去买了饮料零食回来接着唠。
这顿饭吃得可谓是旷日持久,一直从天亮吃到了深夜11点。整整七个小时,店家要是把这翻台的时间省下来,哪怕接几桌小面生意,怕是也不止赚这千把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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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的永远在最后。眼瞅着午夜将至,并没有出现那个经典的争抢买单环节,取而代之的是一场充满了默契的“消失魔术”。
有人拿起了电话装作信号不好往外走,有人说屋里闷要出去透透气。理由五花八门,但结果殊途同归:大门。这九个成年人,其中包括一名女性,就这么陆陆续续地,在互相掩护下溜之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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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系列操作行云流水,最后只把尴尬留给了还没反应过来的一位——穿着白羽绒服的张某。
当他发现喧闹的餐桌只剩下残羹冷炙和自己时,服务员手中的账单递到了面前:连菜带茶水费,统共12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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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人被单独留在需要买单的座位上,而所有朋友都电话关机时,他心里的阴影面积该有多大?但这并不是简单的“遇人不淑”的故事,接下来的剧情走向,更是离谱。
身穿白羽绒服的张某此刻也傻了眼。面对老板郑先生的催账,他的第一反应是“懵”,紧接着就是标志性的“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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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声称自己也是受害者,是被一个叫张某银的朋友喊来凑局的,桌上大部分人他压根不认识,而最关键的是,他兜里没钱。
如果故事到这里,可能还只是个倒霉蛋误入“杀猪盘”的悲情剧。老板郑先生也是个见过世面的人,看这架势,十有八九是遇上团伙吃白食的了,但他没立刻发作,而是报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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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到场后的介入,一度让人看到了解决的曙光,但也彻底揭开了这伙人“赖皮”的面纱。民警通过电话联系上了那位传说中的组局者“张某银”。
电话那头的回应相当无赖:“我现在没钱,正在凑,等会转过去。”话音刚落,电话挂断,随即关机。这套“先安抚后消失”的连招,和之前那九个人溜走的套路如出一辙。
眼看那边指望不上了,被扣在店里的白衣小伙张某急了。为了能脱身,他不仅当场拍着胸脯保证“朋友不付我来担”,更是主动立下了字据。
在这份白纸黑字的承诺书中,张某不仅押上了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还明确写下了最后通牒时间:12月5日下午6点前,必须结清这1262元,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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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不知,这一放,放走的不仅仅是一个顾客,而是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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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上的墨迹还没干透,人性的反转就来了。约定的时间一过,郑老板查收账户,那是比脸还干净。
再给那位信誓旦旦的白衣小伙张某打电话,对方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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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的“愧疚”和“保证”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极其蛮横的逻辑:“那个组局的人没给我转钱,我凭什么给?这钱本来就不该我出,我也没钱,我就不当这个冤大头!”
当记者介入,拿着他亲笔签名的承诺书质问时,张某更是放出了一句足以让所有商家寒心的话:“起诉就起诉,该走流程走流程,我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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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仅仅是赖账,这是一种对于规则和契约精神的公然挑衅。仿佛在他看来,自己虽然签了字、押了证,但只要心态够稳、脸皮够厚,这一千多块钱就能混过去。
那个在派出所民警面前唯唯诺诺求通融的张某,和现在电话里叫嚣着“让法院来找我”的张某,简直判若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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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随着网络发酵,那位“隐身”的组局者身份也被扒了出来,据传是一名网约车司机,月收入几千元。
收入高低本不是原罪,但如果真的是一个月只有几千块工资,却敢张罗一帮所谓的兄弟,在饭店里豪掷千金摆阔气,这背后不仅是打肿脸充胖子,更是对他人的劳动成果毫无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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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桌看似体面的人,实际上连AA制算下来人均126块钱的消费能力——或者说消费意愿都没有。他们不是付不起,是不想付。用逃单来完成一场虚荣的聚会,把商家的信任随意玩弄。
就在不久前,同样是重庆,江津一家汤锅店也发生了一起让人哭笑不得的霸王餐事件。一家五口人,吃得满嘴流油不算,走的时候连店里的不锈钢锅都给顺走了,里面甚至还装着剩下的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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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那起案子里,因为那一家人之间产生了“误会”——姐姐以为妹妹付了,妹妹以为姐姐付了,姐夫喝醉了以为锅不要钱。
虽说荒唐,但好在当民警找上门时,这一家人知道羞耻,立马还了锅、补了钱,不仅道歉还得到了店主的谅解。虽然丢人,但至少底线还在,知错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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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之下,这起十人聚餐案的性质要恶劣得多。如果说偷锅一家那是“糊涂”,那这十个人就是纯粹的“坏”。特别是这位留守的张某,他以为自己的那套逻辑能闭环:我是被骗来的,所以我没责任。
但法律不听借口,只看证据。郑老板这一次没有选择忍气吞声,而是直接咨询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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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看,如果是普通的集体逃单,老板可能还得费尽周折去确认那九个消失者的身份,一个个追责,成本极高。但恰恰是张某自作聪明写下的那份承诺书,成了这起案件的“定海神针”。
那份承诺书不仅仅是一张纸,在法律上它转化为了郑老板和张某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上面“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几个字,就像是张某给自己上的枷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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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指出,有了这个证据,郑老板完全不需要去满世界找那几个消失的“酒肉朋友”,直接起诉张某一人即可。
讽刺的是,原本人均一百出头的饭钱,张某现在面临的可能是全额赔偿,再加上诉讼费,以及最致命的——因为失信而留下的法律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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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一千块钱,不仅要在法庭上颜面扫地,还可能进入征信黑名单,以后坐高铁、坐飞机、甚至贷款都要受限。这笔账,真的算得过来吗?
现在案子已经立了,证据链完整得不能再完整:监控录像拍下了十个人胡吃海喝的全过程。账单清晰记录了每一道菜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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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和身份证复印件锁死了张某的责任。郑老板这回是铁了心要通过法律讨个公道,就算打官司的时间成本可能都超过了饭钱本身。
这已经不仅仅是钱的问题了。1262元,那个白衣小伙不想当“冤大头”,但他错把守信当成了吃亏,把耍赖当成了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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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社会纵容这样的行为,如果“跑了就是赢了”成了潜规则,那以后的餐馆是不是都要改成“先买单后动筷”?那种基于信任的“吃完再结”的人情味,是不是就要从我们的生活中消失?
郑老板的坚持,不仅是在维护自己的权益,更是在守护商业社会最基本的契约精神。至于那位叫嚣着“不怕起诉”的张某,相信法院的传票会让他明白,在这个社会上混,有些单,是赖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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