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4月,上海华东医院的太平间里躺着一具女尸,这就是当年震动整个民国的名媛陆小曼。
她身上没存款,没子女,只留下一堆烂账。
谁来收尸?
谁来还那欠了十几年的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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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出来签字的人,把所有大夫都整蒙了——居然是她情夫翁瑞午的亲闺女。
这事儿搁现在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拍:原配的女儿变卖家产,给破坏家庭的“小三”养老送终,而这个死去的老太太,临闭眼念叨的既不是给钱的情夫,也不是前夫,而是个死了三十多年的徐志摩。
这哪里是民国往事,简直就是人类感情史上的魔幻现实主义现场。
大伙儿提起这事,眼睛都盯着徐志摩的诗和陆小曼的作,完全忽略了那个在角落里蹲了三十三年的胖子翁瑞午。
说白了,徐志摩那是给爱情的,翁瑞午才是给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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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11月徐志摩飞机撞山,对陆小曼来说是天塌了,对翁瑞午来说,反倒是“备胎转正”了。
这事儿还得赖徐志摩自己,就在出事前不久,他要去北平,临走前竟然拉着刚给老婆按完摩的翁瑞午说:“恩湛,小曼就托你照顾了。”
翁瑞午居然还真点头了。
这种亲手把老婆托付给情敌的操作,也就是徐志摩这种“恋爱脑”晚期才干得出来,硬是把一句客套话变成了三十年的卖身契。
徐志摩一死,那会儿的舆论环境比现在的“网暴”还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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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骂她克夫,徐志摩老爹恨不的把她逐出家门,连葬礼都不让去。
那时候陆小曼才28岁,王映霞日记里写的特真实:“牙不刷,头不梳,一脸死灰,看着像老太婆。”
平时围着转的那些阔少全跑没影了,就翁瑞午没走。
这胖子是真豁出去了,把自己金怀表当了,带她去杭州散心。
结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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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曼对着西湖哭徐志摩,哭得昏天黑地,翁瑞午就在旁边递手绢。
他心里跟明镜似的:在这场三个人的电影里,他始终是不配有姓名的那个,充其量就是个带薪进组的高级护工。
其实早在徐志摩活着的时候,这家里早就乱套了。
徐老太太为什么要搬走?
因为她实在搞不清谁才是这屋里的男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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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查了一下资料,这事儿特离谱:冰箱里有块火腿,老太太刚想吃,陆小曼就炸毛了:“那是留给翁先生的!”
家里存着极品人参,佣人碰都不敢碰,那是给“翁先生”补身子的。
一个外姓大老爷们儿常年住家里,吃香喝辣,给女主人推拿,正牌老公徐志摩居然还笑眯眯的忍了。
这种“一妻二夫”的奇葩日子,放在任何朝代都是要浸猪笼的,但在那间烟雾缭绕的屋子里,竟然达成了一种诡异的和平共处。
咱们看历史不能光看贼吃肉,不看贼挨打,更何况挨打的是那个无辜的原配陈明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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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是正经大家闺秀,给翁瑞午生儿育女,结果活成了一个笑话。
老公拿着家里的钱去养别的女人,甚至因为陆小曼不能生,翁瑞午居然把亲闺女翁重光送去给陆小曼当“干女儿”。
这操作简直是把原配的脸放在地上摩擦。
等到陈明榴郁郁而终,女儿翁香光终于爆发了,指着鼻子问亲爹:“你咋不早离呢?
放过我妈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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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加起来快一百岁的老头老太太,面对这灵魂拷问,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翁瑞午憋半天说了句“我和你妈是有感情的”,听着都虚。
所谓的深情背后,往往都是另一个女人流干的眼泪,这哪里是爱情,分明是吸血。
很多人想不通,陆小曼图啥?
其实特现实:她一身病,离不开翁瑞午的推拿;她要抽大烟,生活那个奢侈劲儿,离不开翁瑞午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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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能给她风花雪月,但这胖子能给她端屎端尿。
陆小曼自己说的大实话:“我对翁瑞午只有感情,没有爱情。”
这话听着真扎心,爱情给了天上的徐志摩,生活给了地下的翁瑞午。
翁瑞午用了三十三年,把自己活成了拐杖和提款机,却怎么也走不进陆小曼心里的那个VIP包间。
直到1965年,这出戏才算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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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年的陆小曼惨的不行,容颜也没了,钱也没了,翁瑞午也快不行了。
这老头临死前,最放不下的居然还是陆小曼,抓着女儿的手一遍遍嘱咐。
于是就有了开头那一幕,原配的女儿翁香光,哪怕恨透了陆小曼破坏自己的家庭,看着这两个风烛残年的老人互相扶持了几十年,那股恨意竟然也没了。
她卖掉了家里的东西,替这位“庶母”还了债,送了终。
在那个乱世里,最不道德的关系里头,居然藏着最硬的江湖义气,你说这上哪说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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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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