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为赋予大理州内各开发区(产业园区)更大改革创新自主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州人民政府决定修订并公布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南祥云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南鹤庆产业园区、云南洱源产业园区、云南弥渡产业园区、云南宾川产业园区等6个开发区(产业园区)州县级赋权事项目录(2025年版),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修订情况如下:
一、统一收回赋权事项
收回州科技局赋权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A类、B类)”;收回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赋权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C类)”;收回州市场监管局赋权的“企业登记注册”。
二、统一取消赋权事项
取消州市场监管局赋权的“食品生产许可”;取消州市场监管局赋权的“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外)”。
三、其他收回赋权事项
(一)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1.收回州发展改革委赋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年综合能耗2000—5000吨标煤,或年电力消费量1000万—2500万千瓦时)”;2.收回大理市发展改革局赋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年综合能耗1000—2000吨标煤,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1000万千瓦时)”;3.收回大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赋权的“临时用地审批”。
(二)云南洱源产业园区。收回州县两级赋权事项:1.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3.涉路施工许可;4.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5.取水许可;6.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7.用水计划核定;8.食品生产许可;9.食品经营许可。
(三)云南弥渡产业园区。收回州县两级赋权事项:1.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2.取水许可;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4.用水计划核定;5.食品经营许可。
(四)云南宾川产业园区。收回州县两级赋权事项:1.农药经营许可;2.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3.取水许可;4.用水计划核定;5.食品生产许可;6.食品经营许可;7.企业登记注册。
四、新增赋权事项
根据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建设和工作实际需要,新增大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赋权事项:1.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2.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3.业主委员会选举结果备案;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及备案(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业主大会成立后商品住宅、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
五、调整赋权事项
根据《大理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及云南政务服务网相关规范,对部分事项名称进行了修订,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整合、拆分或删除。
开发区(产业园区)州县级赋权事项的赋权方式为委托。州县两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开发区(产业园区)州县级赋权事项目录(2025年版)》,及时与各开发区(产业园区)签订赋权事项委托协议,确保赋权落实到位。要加强跟踪指导,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防止“一放了之、放而不管”。要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全面压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杜绝“批而不管”,确保各项赋权事项“接得住、管得好”。州委编办、州发展改革委、州司法局、州政务服务管理局要做好赋权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评估和目录动态调整。
附件:
附件1: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州县级赋权事项目录(2025年版)1765439534034.xls
附件2:云南祥云经济技术开发区州县级赋权事项目录(2025年版).xls
附件3:云南鹤庆产业园区州县级赋权事项目录(2025年版).xls
附件4:云南洱源产业园区州县级赋权事项目录(2025年版).xls
附件5:云南弥渡产业园区州县级赋权事项目录(2025年版).xls
附件6:云南宾川产业园区州县级赋权事项目录(2025年版).xls
2025年12月10日
为赋予大理州内各开发区(产业园区)更大改革创新自主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州人民政府决定修订并公布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南祥云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南鹤庆产业园区、云南洱源产业园区、云南弥渡产业园区、云南宾川产业园区等6个开发区(产业园区)州县级赋权事项目录(2025年版)。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调整背景与目的
本次赋权事项调整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云南省开发区和滇中新区赋权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的决定》精神;二是衔接《大理白族自治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三是结合各开发区(产业园区)发展实际、承接能力和监管需求,优化赋权结构,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二、调整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赋权事项进行了系统性优化,主要包括收回、取消、新增和调整四个方面:
(一)统一收回部分事项。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A类、B类)”“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C类)”和“企业登记注册”3项州级赋权事项统一收回,由州级主管部门实施,进一步加强全州范围内相关业务的统一管理和风险防控。
(二)统一取消部分事项。取消“食品生产许可”和“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外)”2项州级赋权事项,明晰食品安全领域监管职责,强化集中统一监管。
(三)针对性收回部分事项。坚持“因园施策”、精准赋权原则,对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洱源产业园区、弥渡产业园区、宾川产业园区实际运行情况和承接能力进行科学评估,收回部分州县两级赋权事项,确保权力运行更加顺畅高效。
(四)新增部分赋权事项。为进一步提升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服务管理效能,新增了由大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赋权的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业主委员会选举结果备案以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相关审核备案4项事项。
(五)规范调整部分事项。根据最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政务服务规范,对《目录》中部分事项的名称进行了修订,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整合、拆分或删除,确保事项名称规范、权责清晰。
三、赋权方式及实施要求
本次公布的赋权事项均采用“委托”方式实施。州县两级有关部门需根据《目录》,及时与对应开发区(产业园区)签订委托协议,明确权责关系,确保赋权工作依法依规、平稳交接。
四、监管责任及保障机制
《决定》强调,各有关部门必须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全面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要求赋权部门加强对承接单位的业务指导,坚决防止“一放了之、放而不管”;压实监管责任,杜绝“批而不管”,确保各项赋权事项在园区内“接得住、管得好”;健全协调机制,由州委编办、州发展改革委、州司法局、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共同做好赋权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评估和目录的动态调整工作。
五、重要意义
本次《目录》的动态调整及公布,是大理州深化园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提升园区行政审批效率和企业办事便利度,更好激发开发区(产业园区)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助推全州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大理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大理本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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