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没了,老板联系不上,我的工伤就没人管了吗?”2023年10月,山东省临清市某纺织公司职工张某工作中右手食指末节被机器轧伤,鉴定为十级伤残。然而,就在他完成工伤认定准备主张待遇时,却发现用人单位已悄然“消失”——公司被注销了。
一时间,维权之路似乎走到了尽头。抱着最后一线希望,张某走进了临清市职工法律援助服务中心的大门。
获悉原委后,临清市总工会迅速安排援助律师介入,精准锁定案件关键:涉事企业为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唯一股东兼法定代表人为汪某。初期沟通中,汪某以“公司已不存在”为由推诿责任,协商陷入停滞。
“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若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工会律师告知记者,这意味着即便公司已注销,工伤债务的法律责任仍可“穿透”至股东汪某个人,为后续维权找到了突破口。
临清市总工会调解员与援助律师采取“双线推进”策略,一方面加紧筹备诉讼材料,完善向汪某个人追偿的证据链条,形成有力诉讼威慑;另一方面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多次向汪某阐释逃避法定责任的法律后果,同时引导张某提出合法合理诉求。
工会工作人员情理法并用,最终促成汪某态度转变,同意坐下来协商。双方经多轮调解逐步缩小分歧,汪某最终同意一次性向张某支付包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在内的全部工伤待遇,共计15万元。
据悉,临清市总派出工会工作人员主动当好“第一倾听人”,快速调取工商档案锁定“一人公司”属性,围绕工伤认定、劳动关系等关键环节夯实证据链,为后续追责备足“弹药”。同步推进诉讼准备与调解沟通,以“诉”促“调”,以“调”减“诉”,既彰显维权决心,又为协商留足空间。
同时,秉持中立公正,既坚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也兼顾责任方实际履行能力。通过“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协商,引导双方理性让步,实现职工快速获赔、企业免于诉累的双赢。
赔偿款到账后,工会持续跟踪回访,关心职工康复与再就业,让职工真切感受到:工会维权,有始有终,更有温度。
“我们将不断深化职工法律援助机制,做实做细维权服务,努力在职工需要的每一个环节,让工会组织成为职工心中‘看得见、找得到、信得过、靠得住’的坚强后盾。”临清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工人日报客户端记者 田国垒 通讯员 潘思晨 王怡宁)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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