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保险行业罕见的“内讧”,也可以看出行业竞争之激烈。
阳光财险陕西省分公司就“陕西省计生特殊家庭父母意外、疾病住院护理保险”项目,对招标项目的代理机构——陕西中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起投诉。在陕西财政厅调查后,该项目被废标。此前中标的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竹篮打水一场空”。
这事要从今年9月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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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份,陕西省计划生育协会就“陕西省计生特殊家庭父母意外、疾病住院护理保险”项目进行招标,由陕西中鉴公司负责招投标。项目预算金额为623万元,服务期限为2025年7月1日0点到2026年6月30日24点。
项目采购内容是为陕西全省49岁以上计生特殊家庭父母购买意外、疾病住院护理保险,投保总人数31681人。意外、疾病住院的对象赔付标准为全年累计90天、特级护理每人每天130元、其他护理级别每人每天110元,对于身故的一次性赔付6000元,因意外或疾病致残的保险金额为10000元/人/年,理赔时按伤残比例一次性支付(以上赔付包含既往病史)。
采购需求还提到,尽量选择在全省10个地市均有理赔服务网点的保险公司。
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成交单位在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出具正式保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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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发布的中标结果显示,通过综合评分法,人保健康陕西分公司以88.44总得分中标,中标金额为618万元。陕西中鉴公司作为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从中标(成交)供应商处收取3.66万元代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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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一预算超600万元的护理保险项目,2个月后,却因遭到投诉,最终被依法废标。
10月23日,陕西省财政厅收到并受理投诉人阳光财险陕西分公司就护理保险项目提起的投诉。
投诉事项为:
1.人保健康陕西分公司已登记备案的自有服务机构开业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缺乏量化依据,存在主观裁量空间,影响评审公平性。
3.投诉人报价低于人保健康陕西分公司报价,评审得分应更高。
4.根据招标文件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的评分要求,投诉人得分应更高。
陕西省财政厅受理后依法进行书面审查,并向采购人陕西省计划生育协会、代理机构和人保健康分公司调查。
最后,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项目予以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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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投标文件显示,本次招标评分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由详细评审90分和价格分10分构成。
其中,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0分)、企业实力(5分)、业绩(10分)、价格分(10分),这四个评审项采用客观评审标准,余下的承保服务及理赔服务方案(30分)、售后服务承诺(15分)、宣传活动(10分)、项目组成员(10分)评审项采用主观评审标准。
评审项包括2022年-2024年三年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理赔服务网点数量、总公司或分支机构所承保的政保类项目经验需提供近三年来(2022年6月1日起至今的)同类业绩证明材料,此外还有承保服务、理赔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宣传活动、项目组成员、价格分等。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要求不能低于180%,连续三年偿付能力超过220%得10分,连续两年超过220%得6分,一年超过220%得4分,三年如果都在180%-220%之间,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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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4年,阳光财险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23.85%、245.32%、233.3%,同期,人保健康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88.51%、288.53%、34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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