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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洋科学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年(2021-2030)”的想法,萌生于2016年1月初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UNESCO/IOC)官员与秘书处高级工作人员在丹麦吉列勒杰举行的一次会议上,是由前IOC执行秘书冈纳尔·豪根(Peter Haogan)提出的战略建议。最终在2017年12月,联合国大会(联大)第72届会议宣布2021-2030年为“联合国海洋科学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年”(简称“海洋十年”)。
“海洋十年”实施计划在2020年第75届联合国大会审批通过后,于2021年1月正式启动,由UNESCO/IOC负责组织实施。“海洋十年”是近年来联合国发起的最重要的全球性海洋科学倡议,旨在厘定海洋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所需的科学知识,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形成对海洋的全面认知和了解,为全球海洋治理提供科学支撑和技术驱动的解决方案,最终形成我们所希望的“一个清洁的、健康且有韧性的、物产丰盈的、可预测的、安全的、可获取的和富于启迪并具有吸引力的海洋”,实现海洋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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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实施框架
“海洋十年”行动(Action) 构建了四级实施框架,包括四个层级:
大科学计划 (Programme)
项目 (Project)
活动 (Activity)
捐助 (Contribution)
我国是深度参与“海洋十年”的国家之一,目前已经成立了“海洋十年”中国委员会,截止2025年12月获批了1个“海洋十年”协作中心(DCC-OCC)、10个“海洋十年”大科学计划、25个“海洋十年”项目、6个“海洋十年”实施伙伴(北京大学、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国家海洋信息中心NMDIS、南方科技大学-深圳海洋大学、“海洋十年”国际合作中心ODCC、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CODF)和2个“海洋十年”捐助。
大科学计划(Decade Programme)通常面向全球或区域范围,助力实现一项或多项“十年挑战”。该计划具有长期性(为期多年)和跨学科属性,由多个“十年”项目和可能促成的“十年”活动构成。截止2025年11月,我国已牵头获批10项“海洋十年”大科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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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Project)是大科学计划的具体落地单元,依托大科学计划设定的科学目标和实施框架,针对特定议题或区域开展专项研究、技术转化或能力建设,形成层级分明、协同联动的全球海洋治理科学网络。项目需依托大科学计划进行申报,例如: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海洋局)牵头获批的即属此类,它依托的大科学计划是华东师范大学牵头的。截止2025年11月,我国已牵头获批25项“海洋十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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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行动框架中的“活动” (Activity)侧重短期专题研讨、科普教育等具象化任务;“捐助” (Contribution)则涵盖资金、技术、数据等多元资源支持,共同为四级体系的高效运转提供支撑。
联合国“海洋十年”官方网站:https://oceandecade.org/decade-ac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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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海洋十年
排版/海洋前沿OceanFrontiers
信息来源:海洋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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