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某些人的“体面”。然而这一次,我仍不免失望了——原来体面竟可以像餐巾纸,用时铺在桌上,不用时揉成一团,塞进兜里,假装从未存在。
事情发生在山城重庆。十个人,两个大桌,酒肉翻滚,灯火通明,账单上赫然写着:一千二百六十二元。夜深了,人也散了,最后只剩下一位张姓先生,像一枚被遗忘在盘边的花生米。花生米抬起头,说:没钱。
没钱倒也罢了。中国人向来不怕穷,怕的是穷得不体面。于是他提出一个极为文明的方案:加个微信,明天转账。
——这是现代社会的“空头支票”,比纸还轻,却比山还稳,因为它压在别人的良心上。
老板不信良心,信警察。警察来了,调解了,写了保证书,按了指印,押了身份证。白纸黑字,日期时辰俱全,像一篇小小的《诚信宣言》。这一刻,体面达到了高潮:
没钱的人,签下了最庄严的承诺;吃饱的人,留下了最完整的尊严。
然而第二天,体面便准时下班了。
钱没有来,电话没有接,微信没有回。留下的只有一句话,在电话那头飘着:“我要是付钱,我就是冤大头。”
这话说得极妙。
在中国某些地方,请客不付钱不算冤,替人垫钱反倒成了冤;
吃饭不结账不算丢脸,被人追债才叫没面子。
于是我们终于看清了这一套精妙的逻辑——
饭要吃,酒要喝,排场要大;
账要赖,脸要撕,道德要省。
面子,是一定要给朋友看的;
脸,是绝不能给陌生人看的。
十个人来时,声势浩大,像一支凯旋的队伍;
十个人走时,悄无声息,像一群训练有素的逃兵。
只留下最后那位,站在收银台前,承担起全部的“兄弟义气”,并迅速意识到:义气是别人的,账单是自己的。
他也并非不懂道理。他懂,所以他说自己“有责任”;
他也并非不懂法律。他懂,所以他签了保证书;
他更并非不懂社会。他太懂了,于是他选择不还钱。
因为在这片土地上,有一种共识正在悄悄生根:
守约的人是傻子,赖账的人是老练;
讲信用的是异类,会算计的才算见过世面。
餐馆把账单挂在机器上,像一张迟迟不肯愈合的伤口;
而某些人把“没钱”挂在嘴边,却把“要脸”偷偷藏好,留着下次再用。
最终,老板选择起诉。这当然是不识时务的。
他破坏了和谐,撕开了温情的面纱,逼得体面赤裸裸地站在法庭门口。
他不懂得:
在有些人眼里,法律只是底线,能不碰就不碰;
而脸皮却是护身符,越厚越安全。
但我还是要说一句不合时宜的话:
如果一顿饭,可以吃掉诚信;
一张账单,可以照出人心;
那么真正该被端上桌的,也许不是酒菜,
而是那句早已冷却的老话——
做人,先要脸。
要面子之前,得先有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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