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乞勿以建中纪号奏
《全宋文·王觌》序号59
【元符三年十一月七日+】
御史中丞王觌上徽宗《乞勿以建中纪号奏》
【飒注】标题解读:请求徽宗不要用“建中”作为年号的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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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符三年(1100)十一月(甲子)初三,徽宗改元诏下:改明年为“建中靖国”元年。以元祐绍圣均有所失欲。以大公至正、消释朋党。
元符三年(1100)十一月六日,王觌被任命为试御史中丞,同时还兼任修国史、实录修撰。
改元,兹事体大!须第一时间上疏!
御史中丞王觌上徽宗《乞勿以建中纪号奏》,言:
“建中”之名,虽取皇极。然重袭前代纪号,非是,宜以德宗为戒。
《宋史纪事本末》卷四八。
【飒注】
- 建中:“建中靖国”意在“大公至正,消释朋党”,调和元祐、绍圣两朝党争之弊。
- 皇极:出自儒家经典《尚书·洪范》,“皇建其有极”,原指帝王建立的最高准则(包括政治、道德、礼法等),后世常用来象征“帝王治国的核心纲领”,“建中”取“皇极”之意,是想体现徽宗遵循帝王治国的根本原则。
- 重袭前代纪号:“重袭”即“重复沿用”;“前代纪号”指唐德宗李适[kuò]的第一个年号为 “建中”(780—783)。王觌认为宋代再用“建中”,属于重复前代年号,不符合年号“独特性”的传统。这是表层含义。
- 宜:“宜”即“应当”。
- 以德宗为戒:“以德宗为戒”,指:唐德宗李适(742年5月27日—805年2月25日),唐朝第十位皇帝。李适最初被封为奉节郡王。宝应元年(762)担任天下兵马元帅,改封鲁王、雍王,在名义上统军平定安史之乱。次年拜尚书令。广德二年(764),被立为皇太子。大历十四年(779),李适即位。李适在位前期,以强明自任,坚持信用文武百官,严禁宦官干政,用杨炎为相,废租庸调制,改行“两税法”,颇有一番中兴气象。之后任用幸臣卢杞等,并在全国范围内增收间架、茶叶等杂税,致使民怨日深。780年改元“建中”;二年(781),李适发动削藩战争,但因社会和政治条件不成熟,反而致使四镇之乱与泾原兵变接连爆发,他被迫出逃,辗转奉天、梁州等地,最后依靠宰相李泌及大将李晟、浑瑊等人协力平乱。执政后期,转而委任宦官为禁军统帅,并对藩镇多事姑息,猜忌多疑、用非其人,引发“泾原兵变”,导致长安失守、播迁奉天,国势转衰。贞元二十一年(805),李适于会宁殿驾崩,享年六十四岁,在位二十七年。王觌认为唐德宗建中年间,爆发“朱泚之乱”,德宗被迫逃离长安,流亡奉天(今陕西乾县),是唐代中期的重大动乱,王觌认为“建中”年号关联前代祸乱,不吉,需以唐德宗的教训为警示。袭用前代失德之君的年号不吉,且易启不祥之兆,故恳请徽宗引以为戒,另择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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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德宗李适
【飒注】朝廷反应:
徽宗以“太宗不以‘太平’(梁末帝年号)为嫌”为由未采纳,但此议反映了当时台谏对政局走向的警惕。
【飒注】 后续影响:
建中靖国元年(1101)十一月,徽宗改次年元为“崇宁”,“建中靖国”仅行用一年,党争调和政策亦随之转向“崇宁绍述”。
该奏疏体现了北宋台谏在年号议定中的监察职能,也折射出徽宗初年政局在新旧党争间的摇摆。
【飒注】补充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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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王觌传》:“徽宗即位,改元诏下,觌言:‘建中之名,虽取皇极,然重袭前代纪号,非是,宜以德宗为戒。’”
《九朝编年备要》卷二十六:“中丞王觌曰:义虽取于皇极,然袭前代之号,乞以德宗为戒。”
如皋王觌(34)王觌任御史中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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