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个好日子,好消息是一个接一个,看到孟村杀妻案金昊今日被判死刑的兴奋劲儿还没过,又刷到金融领域巨贪白天辉的末日,在初冬的天津尘埃落定。官网消息称,2025年12月9日上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罪犯白天辉执行死刑,临刑前,他与近亲属见了最后一面,这场持续数年的贪腐案件,终于画上了最沉重的句号。
很多人对白天辉这个名字的熟悉,最早源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反腐专题片《国家监察》,在片子里,他作为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会董事、总经理,披露了昔日上司——华融公司原董事长赖小民的专权乱象。而他自己,早已深陷这场贪腐泥潭,成为其中无法脱身的一员。早在2019年1月,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就依法对白天辉作出了逮捕决定,从被查到最终伏法,漫长的司法程序里,每一个环节都在还原他罪大恶极的犯罪事实。
![]()
白天辉的贪腐之路,集中在2014年至2018年这4年,而这4年,也是他职务不断攀升、权力持续膨胀的4年。一开始,他担任华融(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业务拓展三部负责人,手里握着项目对接的主动权,就开始利用这份便利为他人铺路;后来升任该公司总经理、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权限覆盖到更多核心业务,贪腐的胃口也越来越大;再到后来担任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直至最终坐上总经理的位置,每一次职务变动,都成了他敛财的“跳板”。
这4年里,他的贪腐数额到底有多惊人?不是模糊的“巨额”,而是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的“11.08亿余元”,而且这还只是折合人民币后的数额。如果把这个数字拆解开来,平均到每年,他非法收受的财物近2.8亿元;平均到每个月,超过2300万元;就算平均到每天,也差不多有77万元,如果再继续算下去,每秒都是论千进账——这意味着,普通人拼尽全力工作一辈子都未必能赚到的钱,他一天就能轻松装进自己口袋。而这些钱的来源,全是他利用职务便利换来的:帮相关单位搞定项目收购,收一笔;为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再收一笔。不管项目本身是否存在高风险,不管是否会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只要能拿到好处,他就敢“开口子”。
![]()
就像他在《国家监察》里自己说的,赖小民为了往上走,一心追求短期业绩,根本不管项目三五年后会不会出风险,只要求“快速做规模、尽快出利润”,而他为了迎合上司,只能去投房地产、股票这类高风险项目。更离谱的是,很多项目都是赖小民直接交代的,全是赖小民朋友的项目,即便从市场角度看,这些项目漏洞百出、风险极高,他要么刻意忽略,要么故意美化,只为完成“领导任务”,顺便中饱私囊。
2024年5月28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白天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明确认定他的犯罪情节符合“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四个特别”死刑适用标准。面对一审判决,白天辉提出上诉,但2025年2月24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后,再次确认了白天辉的全部犯罪事实,认为他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同时认定一审判决、二审裁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最终核准了死刑判决。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相关刑事裁定书和执行死刑命令后,于今日依法完成了宣判和执行,让这位金融巨贪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白天辉伏法,不仅是一个贪腐官员的落幕,更彰显了金融领域反腐的坚定决心。金融行业手握大量国家资产,权力集中、资金密集,一旦有人突破底线,造成的损失往往难以估量。白天辉4年敛财11.08亿,还助推高风险项目,本质上是把职务当工具、把权力当筹码,无视国家和人民利益。即便他有重大立功表现,法院也未从轻处罚,这说明“贪腐数额巨大、危害极重”的底线不容触碰。此案也给所有金融从业者敲响警钟,不管职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敢触碰法律红线,终将付出沉重代价,而持续高压的反腐态势,也会不断守护金融领域的清朗。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