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9日上午,随着一声法槌落下的余音,曾在华融体系内呼风唤雨的高管白天辉,被依法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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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9年戴上手铐,到如今走完人生最后一程,这场跨度六年的金融巨贪案,终究以"死刑立即执行"画上句号。11.08亿的涉案金额、"四个特别"的定罪结论,让这起案件不止是一个贪官的结局,更成了给整个金融行业敲的一记重锤。
很多人记得,四年前华融原董事长赖小民伏法时,白天辉还在反腐专题片里揭露赖小民的贪腐乱象。可谁能想到,镜头前义正辞严的他,早就在赖小民搭建的"权力帝国"里,把自己活成了最讽刺的模样——看得清别人的罪,却管不住自己的手。
2014到2018那四年,他踩着项目收购、融资审批的权力节点,把金融资源变成了自己的"提款机"。11亿,不是偷来抢来的横财,是每一个环节都写着"权力寻租"的腐败链条。而更让人警醒的是,直到赖小民倒台,他的贪腐才被撕开——这哪是个人贪欲,分明是制度漏洞里滋长的"系统性腐败惯性"。
这些年看金融反腐案,总有个疑问:为什么一贪就是上亿?
不是金融人天生贪心,是这个行业握着"权力+资本"的双重杠杆。一笔项目批文、一个融资窗口,就能撬动普通人几辈子都赚不到的钱;影子银行、离岸交易这些"创新玩法",又把资金链绕得比迷宫还复杂,监管想追都追不上;再碰上有些机构只认规模不认风险,把合规部门当成"摆设",这不就是给腐败铺路吗?
有人说,死刑是最狠的震慑。可白天辉伏法了,就能保证没有下一个吗?
四年贪腐没被发现,不是监督忘了查,是制度没跟上。就像一间屋子漏雨,光靠扫水没用,得先补好屋顶。如果关键岗位还握着说一不二的权力,如果资金流向还是"暗箱操作",如果合规底线总让位于"短期政绩",就算再判几个死刑,也挡不住有人铤而走险。
华融这两起案子,早把道理说透了:金融反腐不是"办人",是"补制度"。
要盯着境外投资的钱去哪了,别让离岸账户成了"避罪港";要让合规部门真能说话,别再当"装饰品";要把"一把手拍板"变成"集体决策",别让个人权力大过制度;更要让每一笔资本运作都留痕,谁动了手脚一查就知道。
12月9日,正好是国际反腐败日。白天辉伏法,不是给这个日子凑个"反腐成果",而是提醒所有官员:反腐从不是节日里的口号,是每天都要绷紧的弦。
比起死刑的威慑,更有力的是制度的阳光。当金融权力晒在阳光下,当每一分钱的流向都清清楚楚,当想贪的人没机会、不敢贪,才是真的守住了金融安全,护住了老百姓的钱袋子。
这,才是白天辉案最该留下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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