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预报和气象研判,2025年12月9日我市空气质量可能达到中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为积极应对不利气象条件影响,保障公众健康,市重专指办决定于2025年12月8日1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响应(实战演练),12月10日14时自动解除。
一、健康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排放;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工业源减排措施:按应急减排清单移动源黄色预警要求管控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做好无组织管控,对物料、堆场等做好苫盖,厂区内扬尘做好管控;供暖企业严格落实燃煤锅炉排放标准,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要严格按照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标准稳定运行。
2.扬尘源减排措施: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建筑拆除、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焊接等涉气环节作业(经认定的应急抢险、一类民生工程在达标情况下可正常组织施工,二类民生工程可进行除土石方作业外的其他工序作业);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非煤矿山停止露天作业,停止开采、运输、修复等产生扬尘的生产活动;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和港口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全面清理清扫城区主次干道的路面积土积尘,禁止一切营运车辆不覆盖和道路遗撒行为。
3.移动源减排措施:城市主城区、县(市)城区内限制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的三轮汽车、拖拉机、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中型柴油货车等通行。
4.其他措施:严禁秸秆焚烧、烟花爆竹燃放;禁止垃圾、落叶燃烧;严禁焚烧冥币纸钱等祭祀用品;严禁露天烧烤和油烟直排。
葫芦岛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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