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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挺三俗的人。若刷到长腿小姐姐热舞,必定反复观看,在没有女生和未成年人的场合,也不时聊点荤段子,有时情绪上来也会口吐芬芳。在不侵扰他人的前提下,我保持甚至捍卫“三俗”的权利。
“三俗”的定义不应该交给卫道士。欲望无法压抑,反三俗的,往往是不敢面对自己心底的人欲,便张牙舞爪地打压别人,掩饰内心的怯懦。我总觉得雅俗会自然流动,形成各自的领域,有人对着昆曲交响乐如痴如醉,有人在二人转和相声现场起哄,有人看着擦边视频流口水,各自安好,和而不同。只要不违法,剩下的交给市场。
当年赵本山在演摔三弦,盲人群体提出抗议,赵赶忙道歉,再三表示自己是盲人养大,对这个群体没有丝毫歧视才平息舆情。后来他也有部分作品涉及模仿残疾人,也有媒体批评,他经典作品中此类讽刺残疾人的表演也逐渐减少。
这就形成一种良性互动,各自表演,充分表达,演员、市场和舆论的博弈,自然会找到最优解。
是否三俗、是否有表演的权力,自有法律和市场来判定,而不要交由权力裁决。这才是公众为此次郭德纲事件鸣不平的原因。
平心而论,郭德纲那段半小时的表演并不算新,看不出什么新的创造力和讽刺性。如果是因为“三俗”,那就像我刚才说的,把判断和选择的权利交给观众;如果因为讽刺一些院团现象就被批判——这类讽刺在他之前的作品中并不少,那才是对相声等语言类作品的最大讽刺;如果一定要从那些文字中品出别样滋味,那我可以从一切内容产品中找到“索隐”,让任何文字影音都可以成为靶子,以“莫须有”让人人自危,那还是我们期待的世界吗?
郭德纲近年来的作品已经愈发“保守”,他表演过《我要反三俗》《我要上春晚》,彼时他不乏抗争的勇气和决心,用“你”字系列和“我”字系列拼杀出一番新天地。现在,我们已经听不到那些生猛的作品,三句离不开于谦老师一家,伦理哏用得越来越多,于老师的“三大爱好”更成为标志性的群体互动。对铁杆纲丝来说也许够欢乐热闹,
或许是生意越做越大,或许是从抗争者变身上位者,或许是敏感地捕捉到空气的变化,郭德纲的对口相声愈发停滞不前,更多依靠于谦的神捧哏。老郭反倒是单口作品增加,打出一番“坑王”的名声。
你可以说,郭德纲的作品比不上相声史上《宇宙牌香烟》《五官争功》《虎口遐想》《小偷公司》那些经典。但我们也要把郭德纲的崛起,放在其自身的历史语境下。那些诞生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经典,文化产品还没有充分市场化,相声从业者众多,创作空间和时间更充裕,最终筛选和沉淀出“经典”。这些经典作品也借力勃兴的晚会和综艺节目,通过电视传媒被广泛传颂。
郭德纲崛起之前,电视相声、主流相声衰微。被小品等形式冲击,讽刺意味减少,歌颂型作品大行其道,主流院团在制度上陷入僵化,又无法通过市场化来完成输血和迭代。
千禧年之后,以德云社为代表的民间相声社团另辟蹊径,大致有几个特征:1、从弘扬和发掘传统出发;2、借力互联网,使用甚至创造网梗,也使用了互联网的传播力;3、以反抗者的形象出现,讽刺和批评“主流”;4、使用相声的“捷径”,一定程度上恢复了相声“俗”的本来面目,屎尿屁笑料和伦理哏填充。
因此,我总不忍苛求老郭,也不会苛求大众。我们可以在互联网上义正言辞地批判屎尿屁、伦理哏和搞擦边,但那就是人性底色的一部分。我们可以向自己的“人欲”宣战,但如果把矛头指向别人的低俗,则是对他人权利的侵犯。
对私权利主体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对公权力主体来说,法无授权即禁止。这是需要强调千百次的信条。某些人也许看不惯“三俗”,您当然有批评的权利,如果批评的声音多了,自然会影响其社团声誉、流量和收益,以此敦促他们来调整,这是通过无形之手来调节。反之,用有形之手来毕其功于一役,就会陷入“三俗”的定义争论,法律的刚性规定之外,如何界定雅俗之分?过分的“净化”只会背离人性。有句被使用太多次的话,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句话同样适用于“三俗”,还是我说的,你可以任意批评“三俗”,但给他们足够的表演空间,只要人家不违法,就让时间、公众和市场来选择吧。相信群众,就是相信市场,别总觉得自己比别人更聪明更高尚,有这种傲慢想法的人,常常呼唤出更大的愚昧和卑劣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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