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司法办案内部监督机制,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与效率,近年来,宝鸡市陈仓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线,以案件管理部门为枢纽、检察长督办为牵引、检务督察为保障,积极构建“三位一体”内部监督体系,持续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进程,有效提高司法办案规范化水平。
以案管部门为“中枢”,筑牢案件管理“防火墙”。陈仓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案件管理部门的枢纽职能,突出“全流程、精细化”监管模式,将监督措施嵌入办案各个环节。针对案件受理、办理期限、法律文书、涉案财物等十二类关键节点设置自动预警机制,案管专员每日核查预警信息并作出处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同时抄送检察长及检务督察室,切实做到程序合规、期限严守。定期开展办案数据分析,重点关注“捕诉率、退查率、抗诉采纳率”等核心指标,敏锐捕捉办案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有力依据,推动监督方式由事后纠偏向事前预防转变。
以检务督察为“利剑”,念好业务管理“紧箍咒”。陈仓区检察院坚持“严监督、常问责、促规范”原则,构建起全方位纪律约束机制。围绕司法办案、涉案财物管理等重点领域,督察部门联合案管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现场纠正,典型事例全院通报。今年以来,已组织专项督察10次,发布督察通报4期。对受理的各类线索,严格依照司法责任追究程序处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并移交检察长重点督办,形成有力震慑。
以检察长督办为“保障”,拧紧质量管理“责任链”。陈仓区检察院注重“抓重点、解难点、强实效”,将督办工作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聚焦重大敏感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事项等六类重点案件,由检察长直接挂牌督办,明确事项内容、责任人员与办结时限,通过《督办通知书》形式压实各方责任,实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依托“周调度、月通报、季总结”机制,检察长借助列席检委会、听取专题汇报、调阅案卷材料等方式实时掌握案件进展,对疑难复杂案件组织“检察官联席会议+专家咨询”双重会商,推动问题高效化解。
下一步,宝鸡市陈仓区检察院将继续优化协同机制,强化科技赋能,推动内部监督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从“单一监督”向“系统治理”升级,以监督实效护航司法公正,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内控根基。(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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