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通过问政山东平台反映了一则与房屋维修基金相关的问题,引发关注。
该网友称其购买了济宁市梁山县桃园义居的房屋,在2017年购房时,开发商进行了统一收取房屋维修基金的操作。然而,直至2025年,业主偶然查询发现,这笔房屋维修基金开发商并未按规定缴纳。
据业主描述,当时购房时开发商明确表示会统一代收房屋维修基金并负责上缴至相关部门。业主基于对开发商的信任,按照要求缴纳了相应费用。但在多年后的查询过程中,业主前往房管局进行咨询,得到的反馈是该房屋的维修基金至今显示未缴纳状态。
房屋维修基金是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对于保障房屋的正常使用和居民的居住安全至关重要。开发商收取了业主的房屋维修基金却未上缴,这不仅影响了房屋后续维修保养工作的正常开展,也损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截至发稿前,相关部门暂未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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