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两个字,在普通人眼里,常常不是宽恕,而是冒犯。
尤其当它落在一个入室撬门、暴力抢走8个月大婴儿、19年后仍对受害者一家破口大骂的人头上时,公众的愤怒几乎是可以触摸到的。
![]()
这不是简单的量刑争议,而是一次对正义底线的集体叩问:我们到底要容忍多少“嚣张”,才肯动真格?
山东这起“入室抢婴案”,细节令人脊背发凉。
三更半夜翻墙破门,用撬棍和断线钳对付手无寸铁的老人,把熟睡中的婴儿硬生生从被窝里抱走,这不是拐卖,这是赤裸裸的绑架加抢劫。
更讽刺的是,主犯曾某某在得知自己被判死缓后,非但毫无悔意,反而当场辱骂被害人一家。二审庭审中,他抖腿、装失忆、推卸责任,连律师都在法庭上笑出声。
![]()
这种轻蔑,已经不是“态度差”能概括的,而是对法律、对人性、对受害者苦难的彻底践踏。
可为什么还是死缓?法院的理由是“认罪悔罪态度差,但依法判处”。听起来很规范,却让人心寒。
难道“依法”就只能机械套用条文,而无视犯罪手段之残忍、社会影响之恶劣、主观恶性之深重?死缓本是给那些尚有改造可能、或存在法定从宽情节者的“缓冲带”,而不是给冷血人贩子的“免死金牌”。
![]()
有人会说,慎用死刑是法治进步。这话没错,但“慎用”不等于“不用”。
当一起犯罪突破了基本人伦底线,比如针对婴幼儿、入室暴力、团伙作案、屡教不改(曾某某等人此前就有盗窃前科),社会就有权要求最严厉的回应。
![]()
否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变成一句空话,而“天理难容”却成了老百姓唯一能喊出口的呐喊。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类案件并非孤例。尽管打拐力度逐年加大,但贩卖人口的黑网从未真正斩断。有些地方,买孩子甚至仍被当作“传宗接代”的无奈之举,买家几乎零成本、零风险。
而人贩子呢?一旦得手,转手就是几万块,被抓了也可能“判几年就出来”。这种低成本高收益的犯罪模式,若不以最严厉刑罚震慑,如何阻断?
![]()
有人说,死刑不能根除犯罪。对,但死刑能传递一个清晰信号:有些恶,社会绝不容忍;有些人,不配再呼吸这片土地的空气。
当一个母亲17年寻子未果,头发熬白、心力交瘁,终于找回孩子,却还要面对施害者在法庭上的冷笑和抖腿,这种二次伤害,法律不该视而不见。
姜甲儒,如今已长大成人,他说:“希望能亲眼看到他们被判死刑。”
![]()
这句话里没有仇恨,只有对公正最朴素的渴望。他不要私刑,只要法律该有的分量。可现实却是,加害者在庭上表演无辜,律师竟能笑出声,而判决还在“慎重”中徘徊。
我们当然要防止冤假错案,但也不能因噎废食。对于证据确凿、手段极端、毫无悔意的恶性犯罪,该亮剑时就得亮剑。否则,所谓的“宽严相济”,就会变成对恶人的纵容,对善者的辜负。
死缓不是终点,但若连这样的案子,都不能判死刑,那死刑的意义又在哪里?老百姓不怕法律严格,怕的是法律“讲情面”,对坏人讲情面,就是对好人残忍。
希望二审判决,别再让“死缓”二字,成为压垮受害者最后一根稻草。正义不该迟到,更不该打折。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