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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新规12月1日“上路”,引来了大量不满。吐槽主要集中在这几个方面:
第一,新规强制要求增加阻燃材料、定位功能,导致造车成本增加。据说新车价格普遍上涨了,一般涨幅300到500元,有些甚至涨了上千元。
第二,限速不超过25公里每小时。网上有人说,这必然降低效率,等于砸了外卖小哥的饭碗。
第三,一些新款电动车没有后座或车筐,不能载人载货,等于阉割了功能。
总之,价格增加,效率降低,功能减少。有人把新款电动车上升到了“终结底层奋斗者的廉价出行方式”的高度。
其实这些吐槽并不完全靠谱,比如,价格并不是由成本决定的,随着新款产量上来,供应增加,竞争加剧,价格很可能会下来;同样,产品功能也很可能会随着竞争的加剧而增加。
由于舆论反响强烈,有关部门已经站出来解释了,说一些功能被阉割是个别生产厂家对新规理解不准确所致。
不管是未来市场调节还是眼下官方的解释,都不能缓解电动自行车行业的阵痛,那些靠电动自行车出行和谋生的人们,恐怕也必须“降速”了。
强制降速是为了安全,难道骑车的不在乎安全吗,当然不是,他们只是把“效率”看得更重要罢了。降速后那些依赖电动自行车谋生的人,就会增加时间成本,意味着效率下降收入下降。然而,新规的这种“负外部性”对“立规矩”的人而言并不重,他们首先考虑的是安全,安全第一。
事故少了,火灾少了,更安全了,立规者不仅可以免责而且可以“立功”。强制提高安全性,就是“功劳”。反之,如果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风险增加,火灾多、车祸多,标准制定者就有“连带责任”,就会有另一些人不满。至于那些靠电动车谋生的人们增加了生存成本,“立规者”完全不用承担责任的。如果一个事儿,能让你获得功劳而由别人承担成本,那你肯定乐意干。
于是,标准制定者会在“为别人好”名义下,必然做出有利于自己的“理性决策”。这就是屁股决定脑袋——立规矩的人,屁股在办公室里,或在小轿车里。你要让他完全从外卖员的角度,从送孩子的家长的角度考虑,当然是不现实的。
我这么说,倒不是反对由精英给社会“定规矩”,也不是说“开车的”给“骑车的”定标准荒唐,而是想说这是必然现象。规矩必然是精英们设定的,无论是医保的规矩还是退休金的规矩,以及你想到的一切规矩,其设定都是基于同样的逻辑。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这是人类社会的“规律”。
既然这是规律,就说明反对无效,甚至反对就是不对。
比如,能不能让外卖员给电动自行车定标准立规矩?能不能让外卖员决定送餐软件该如何设计?不能。不仅因为他们定的规矩会有更多人反对,更因为定规矩这事儿适合“特别闲”的人干,而外卖员很忙。
确实很多人吐槽电动自行车新规,但我怀疑这些声音并不来自最受影响的那些人。他们要么在忙着跑路谋生,要开么正沉浸在短视频里放松。
市场是伟大的,表现之一就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一个地方的成本增加了,必然会想办法传导或转嫁到另一个地方。就像外卖员也知道在街头风驰电掣有风险,但是平台的效率成本传导到他那里了,他就得超速奔跑。为了多挣钱,他就侥幸自己不会出事儿。
在某一时刻,社会的运作成本是恒定的,在某一时刻,某人的效率提高了,另外一些人的成本或风险就提升了。那些定标准立规矩的人,很难通过新标准新规矩降低社会运作成本,但很容易做到以承担义务的方式规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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