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哪个少爷吸了”让南通文旅一夜爆火,
也让最新的吸毒政策陷入了舆论的漩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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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 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这里的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指的是“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行政违法行为,
如吸毒、殴打他人、赌博等。
封存的核心是“限制公开与常规查询”,
但并非彻底删除记录,
这些记录仍完整留存于公安系统,
只是一般人看不到。
关于新治安管理处罚法,
清华劳东燕、北大赵宏、武大朱征夫等纷纷表示支持。
赵宏指出:“吸毒行为是违法,不是犯罪。
犯罪,比如贩毒或是制造毒品,
这些是犯罪行为,刑法打击力度很大。
但吸食毒品行为是治安违法行为,
法律处罚就是最高15天的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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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这样的说法却并没有得到网友的支持。
不少网友纷纷表示连吸毒记录都被封存,
那不是纵容违法活动,
增加社会风险了吗?
针对“邻居吸毒记录封存会侵犯自己安全权”的担忧,
有专家表示,
公众的安全权需要保障,
但不应建立在牺牲他人隐私权与人格尊严的基础上。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教授包涵解释道:“立法本身并没有纵容吸毒者的意思,
没有任何纵容他,
或者说希望他完全不受法律惩戒的意思。”
对于艺人吸毒案件是否不再通报的疑问,
赵宏研究员指出,
封存记录不意味着保护某些特定人群,
而是对所有人的同等保护。
而至于公众担心的“吸毒者从事高危职业”问题,
在目前的法律层面也并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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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幼儿园工作规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
已对网约车司机、幼师、保安等关键岗位作出“无吸毒记录”的准入要求。
这些均属于“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查询”的法定情形。
例如幼儿园招聘时,
可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依法查询应聘者的吸毒记录——记录虽被封存,
但法定监管需求不受影响。
可以说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体现了我国法律对“一次违法、终身受限”传统观念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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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
以往的违法事件中,
不管犯罪情节轻重,
都被违法记录影响着。
这种记录如果伴随终身,
可能会在一个人回归社会的路上造成非常尖锐的矛盾。
而当社会愿意接纳一个违法者,
愿意在违法者受到惩罚以后、改过自新后去接纳他,
这代表着社会逐渐成熟、宽容度提升。
治安记录封存制度是在为轻微违法者卸下“终身标签”。
它既不是否定过去,
也不是纵容错误,
而是在惩戒与挽救之间寻求平衡,
给真心悔改者一个重新开始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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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在这个社会,
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可能犯错。
问题的关键是犯了错以后,
我们还能不能通过改过自新回到社会里头来。
治安记录封存制度就提供了这样一种可能,
它是宪法和法律对公民人格尊严和劳动权的一种保障,
也体现了惩罚和回归之间的比例原则。
既有惩罚,
也有回归社会的路径。
记录可以封存,
但人生必须继续。
这项政策的深意,
不仅在于保护个人隐私,
更在于打破标签化的歧视,
为迷途知返者点亮一盏回归的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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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
各位亲爱的朋友,
你们怎么看治安记录封存制度呢?
欢迎留言讨论,我们一起交流。
我是榕树洞里看世界,小小树洞纵论天下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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