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陈郑伊
12月5日,“山东入室抢婴案”二审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记者联系到在现场的“梅姨案”当事人申军良,他告诉记者,该案未当庭宣判。
据媒体报道,在庭上,被告人曾某孩不承认偷孩子,称自己只是签了个字。被告人袁某贵也不承认自己起到协助作用,对一审罪名和量刑都有异议。“今天没有当庭宣判,可能择期再判。”申军良告诉记者。
据了解,此案一审判决后,被告曾某孩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被告袁某贵则认为自身没有构成拐卖儿童罪。
此前,大象新闻记者在二审开庭前采访姜甲儒的妈妈乔守芬,她告诉记者,自己因常年奔波寻子、承受精神重压,身体已严重透支。“已经耗不起了,但我们必须扛住”。
今年9月19日,“入室抢婴案”在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四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拐卖儿童罪:其中一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两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另一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宣判时指出,四人的行为均构成拐卖儿童罪。曾某孩是整个犯罪中罪责最突出的主犯,情节特别严重,认罪悔罪态度差,判处死缓。吕某东和王某勇同为主犯,均为累犯,罪责次于曾某孩。二人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而且吕某东的供述对破案具有较大价值,因此两人均被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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