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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知名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在网络平台上反映“湖南省新化县存在婴儿涉拐现象”。
收到相关讯息后,新化县委、县政府连夜召开会议,由公安、卫健、市监、民政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深挖彻查举报线索,全面排查各医院新生儿出生证办理情况。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涉嫌犯罪的刘某采取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侦办中。
根据上官正义提供的线索,不法分子在新化以开设“婚姻介绍所”为名贩卖孩子,并声称能为被拐孩子在新化县的医院“找关系”违规办理出生证明。
当前,拐卖贩卖儿童犯罪已形成环节齐全的“黑色产业链”。犯罪分子分工明确,分别扮演“介绍人”“运送人”“伪造材料人”等角色,并从中获取相应“报酬”,这一黑色产业链的运作模式日趋隐蔽。
在新化该起案件中,犯罪分子以“婚姻介绍所”为掩护,暗地里进行婴儿贩卖活动。更为严重的是,犯罪分子还声称能够在正规医院“找关系”违规办理出生证明,为被拐婴儿洗白身份。
由此可见,近年来拐卖儿童犯罪出现了新特征,打击难度也随之增大。一方面,犯罪团伙组织化、链条化特征明显,反侦查能力强,且越来越多地利用网络进行联络交易,隐蔽性极高;另一方面,犯罪有向内部渗透的迹象,如部分案例中甚至有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参与犯罪,为“洗白”被拐儿童提供关键材料,也让预防和打击更为困难。
拐卖儿童犯罪屡禁不止的背后,是复杂的社会和经济因素交织的结果。
经济利益的驱动是犯罪分子铤而走险的主要动力。贩卖儿童的“利润”往往高达数十倍,这种高回报的诱惑,使得一些不法分子敢于挑战法律底线。
买方市场的存在为拐卖儿童犯罪提供了土壤。一些地区受传宗接代等陈腐思想的影响,或由于生育障碍等原因,存在购买儿童尤其是男婴的需求。
令人忧心的是,当前有相当一部分被拐儿童案件涉及亲生父母出卖或遗弃。例如,福建一名女子黄某某竟将两名亲生儿子出售,所得8.3万元用于打赏主播。这类“亲亲相卖”的犯罪,不仅颠覆人伦,也因其犯罪动机、家庭关系等因素,使得案件性质更为复杂,查处和后续安置都面临独特挑战。
边缘群体的困境同样是滋生犯罪的因素。如上述卖亲子的黄某某,自身是社会边缘人群,缺乏教育和社会关爱,既是犯罪者也是受害者。这类群体缺乏法律意识与谋生手段,易通过违法手段获取利益。
面对复杂的拐卖儿童犯罪形势,我国已建立多种防治机制,但仍在实践中面临挑战。
公安部“团圆”系统在打击拐卖犯罪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25年8月公开数据显示,该平台已累计帮助找回儿童8307名,找回率超95%。它通过即时推送儿童失踪信息,有效发动了群众力量,形成了群防群治的打拐新局面。
法律制裁与司法实践对犯罪分子形成有力震慑。近年来,我国加大对拐卖儿童犯罪的打击力度,如“章某某等35人拐卖儿童案”中,主犯被判处死缓,其他涉案人员也获刑期不等的处罚。
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更明确规定“收买即犯罪”,追究买方刑事责任。
然而,当前防治体系仍面临诸多挑战。一方面,流动人口聚居区管理薄弱,成为拐卖案件高发区域。这些区域管理混乱,父母忙于生计,孩子看护不足,极易成为人贩子目标。
另一方面,传统观念的顽固性使买方市场难以根除。部分农村地区重男轻女思想依然存在,为拐卖儿童提供了需求侧动力。
根治拐卖儿童问题,需超越单纯“严打”,转向“打击、预防、救助、堵漏”并重的系统性治理:
一是要筑牢法律基础,完善涵盖预防、打击、救助等各环节的法律法规;二是要强化社会综合治理,包括加强反拐宣传、平衡出生人口性别比、健全农村社保体系等;三是要实施精准干预,重点关注并救助边缘群体,从源头减少犯罪诱因;四是要堵塞制度漏洞,尤其要强化医疗机构对新生儿和出生证明的管理,切断“洗白”通道。
新化县此次收到网络举报后,迅速行动、有力处置,值得称道。其在通报中也表示,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随着技术手段的进步和社会治理的精细化,期待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安全的环境中成长,不再有被拐卖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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