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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巩固“双减”成果,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行为,近期,川汇区教体局校外培训机构检查工作专班会同办事处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巡查、排查,发现部分培训机构和个人,违规组织开展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现予以通报曝光。
案例一:
2025年10月26日,川汇区教体局校外培训机构检查工作专班在巡查中发现,位于大庆路和育新街交叉口实验小学斜对面的快乐学自习室,违规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检查专班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对机构负责人批评教育,通知家长安全有序疏散学生,张贴关停通知书,签订不得再进行学科类培训承诺书,将该违规机构依法依规关停,予以取缔。
案例二:
2025年11月15日,川汇区教体局校外培训机构检查工作专班在巡查中发现,位于大庆路和育新街交叉口实验小学对面的波噜噜素质成长中心,违规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经查,该机构所租赁的民房,消防安全设施不全,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对机构负责人批评教育,通知家长安全有序疏散学生,张贴关停通知书,签订不得再进行学科类培训承诺书,将该违规机构依法依规关停,予以取缔。
案例三:
2025年11月15日,川汇区教体局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检查工作专班在巡查中发现,位于大庆路和育新街交叉口的实验小学东200米胡同内华星教育,违规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经查,该机构所租赁的民房,消防安全设施不全,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对机构负责人批评教育,通知家长安全有序疏散学生,张贴关停通知书,签订不得再进行学科类培训承诺书,将该违规机构依法依规关停,予以取缔。
案例四:
2025年11月16日,荷花路街道办事处社区网格员在日常排查中发现,位于海燕鑫聚小区A栋02I居民住户内,有人在家中违规举办补习班。接到举报后,川汇区教体局校外培训机构检查工作专班联合荷花路街道办事处迅速赶往现场,发现该补习班正在开展学科类培训。经查,该居民住户房内有防盗窗,灭火器过期,消防安全设施不全,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对负责人批评教育,通知家长安全有序疏散学生,张贴关停通知书,签订不得再进行学科类培训承诺书,将该违规机构依法依规关停,予以取缔。
案例五:
2025年11月16日,七一路街道办事处社区网格员在日常排查中发现,位于锦绣春天1号楼3单元6楼东户居民房内,有人在家中违规举办补习班。接到举报后,川汇区教体局校外培训机构检查工作专班联合七一路街道办事处迅速赶往现场,发现该补习班正在开展学科类培训。经查,该居民住户房内灭火器不足,消防安全设施不全,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对负责人批评教育,通知家长安全有序疏散学生,张贴关停通知书,签订不得再进行学科类培训承诺书,将该违规机构依法依规关停,予以取缔。
川汇区教育体育局
2025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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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川汇教育
责 编:胡艳萍
审 核:彭 锴
监 制:武文科
总监制:程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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