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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里挖古董,非法倒卖追刑责。
仪征检察院日前发布一起倒卖文物案,当地三位村民在承包地里挖出了宋代龙泉窑瓷瓶并以8000元价格变卖,殊不知他们的行为已涉嫌盗掘古文化遗址和倒卖文物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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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十二圩有位村民几年前在当地承包了一片空地打算种树。
在整理土地时,村民的亲戚李某以及同村的居某、许某发现,地表散落着一些陶瓷碎片和铜钱。
他们推测这是块“藏宝地”,于是找来农用锄头、二手金属探测器等工具“寻宝”。
仪征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王志成:挖土的时候把一些碎瓷片和铜钱给带出来,他们看到这块地上有这些东西,一开始就捡了一些铜钱和比较精美的碎瓷片。后来捡着捡着就觉得,要不然自己也去挖一挖,看看能不能挖到比较好看的比较完整的器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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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李某等人继续在承包地附近挖掘,让他们没想到的是,这次“成果”颇丰,在土层下挖到了一件器型相对完整、造型精美的青绿色瓷瓶。
在将瓷瓶简单修复后,许某又联系上古董商贩,以8000多元的价格将瓷瓶卖出。
他们把这个龙泉瓶挖到之后清洗了,因为它是残破的,贯耳两个耳掉下来了,他们自己又给它粘上去了。
这个贯耳瓶达到国家三级以上文物,买卖获利就构成倒卖文物违法犯罪。
尝到甜头后,李某等人并未收手,就在他们又一次挖掘时被巡查村干部发现,三人就此落网。
经调查,案发地为宋元时期的遗址,三人此前在此挖出的龙泉窑青釉贯耳瓶,经鉴定为宋代文物,贯耳瓶在案发后被及时追回。
近日,经仪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以盗掘古文化遗址罪和倒卖文物罪,判处李某、许某和居某拘役并处罚金,同时,三人支付了古文化遗址修复费用3.9万元。
目前,检察机关已对接公安机关将被查获的瓷瓶等文物移交给当地博物馆等文物保护单位,督促李某等人继续完成遗址修复工作,并建议文体旅局和属地政府加强日常巡视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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