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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2025年12月2日 07 版
她的眼里有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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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纪法官,您是个有温度的好法官,我替妈妈谢谢您!”刘桂枝将一面写有“倾心为民解纷争 公正司法暖人心”的锦旗送到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法官纪维林手中。与初次来到法庭时的无助和绝望不同,此刻她的眼里有了光,对今后的生活有了希望。
一切的转折,始于2023年6月的一场交通事故。刘桂枝的母亲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与一辆轻型栏板货车相撞。交警部门认定,货车驾驶员负事故全责,刘桂枝的母亲无责。然而,这场意外带来的后果却是毁灭性的——老人伤势严重,经司法鉴定为“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这就意味着家里不仅少了一份收入来源,还需要有人常在身边照顾。
面对高额的治疗费用,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陷入了困境。刘桂枝的父亲从事安保工作,收入微薄。为了维护母亲的合法权益,刘桂枝作为代理人将驾驶员、货车所属公司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索赔各项损失近200万元。
诉讼中,护理费的支付年限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被告保险公司提出,因原告年事已高、昏迷未醒、病情不稳定,希望实行每两年一判。原告则表示担忧,认为这对需要长期照护病人的家庭而言,将带来频繁诉讼的沉重负担。
刘桂枝向法庭陈述:“我知道母亲可能需要终身护理,但我保证,无论多难,我都会坚持照顾好母亲。可如果每两年就要打一次官司,我们实在承受不起……我们只想安安心心照顾妈妈。”
厚厚一沓车票与密密麻麻的住院记录,深深触动了纪维林。他耐心向双方说明,法律对护理期限的认定,需综合考虑当事人的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并表示理解原告照顾母亲的不易。
法院综合考虑患者的伤残情况、当地护理标准及实际年龄,酌定后续护理费按每日130元计算,支持五年护理期。综合全案证据,最终依法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刘桂枝的母亲172万余元。
判决尚未生效期间,保险公司就五年护理期提出异议。纪维林耐心听取意见后,从法理与情理两方面作出解释,阐明五年护理期是在法定范围内综合评估案情的结果,既体现了对原告家庭艰辛照护的尊重,也能避免双方陷入后续讼累。在纪维林的解释下,保险公司对判决结果表示认可。
此后,纪维林仍然持续关注案件进展。在得知赔偿款尚未到位后,他主动联系保险公司理赔负责人,督促保险公司尽快履行,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减轻双方负担。在他的推动下,保险公司加快了付款流程,赔偿款很快落实到位。
“在我们家最困难的时候,是您让我们看到了希望。”刘桂枝收到案款后向纪维林表示感谢。
此后的日子里,纪维林还不定期了解刘桂枝一家的情况。结案半年后的一天,纪维林接到了这起案件代理律师的电话,律师告诉他,在这半年里,刘桂枝和父亲轮流守护在母亲床前,在他们的精心照料下,老人的身体状况正在慢慢恢复。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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