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的麦收时节,王老汉站在自家宅基地前,手里拿着两份不同的测量图纸发愁。村里统一丈量时确认的二分半宅基地,在征收时却变成了二分地,这半分的拆迁补偿差异让老人寝食难安。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王老汉的宅基地是1988年经村委会批准取得的,当时村里统一丈量登记为二分半(约167平方米)。三十多年来,王老汉一家一直在该地块上建房居住,期间从未有过任何争议。2024年因高速公路建设,该村土地被纳入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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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方委托的测绘单位重新测量后,认定王老汉的宅基地只有二分地(约133平方米)。这34平方米的差异,直接导致拆迁补偿款减少了数万元。王老汉拿出当年的宅基地使用证和村委会证明,但征收方以“最新测绘结果为准”为由不予采纳。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立法精神,农村宅基地面积的认定,不应仅依赖单次测绘结果。当权属证明文件记载面积与实际测量面积存在差异时,应当查明历史原因,综合考虑宅基地使用权证、原始审批档案、长期实际使用状况以及当地历史沿革和政策背景等因素,依法合理认定。
在宅基地征收中,面对历史面积与新测面积的差异,王老汉需确立“证据为王、程序先行”的原则。维权的核心在于用充分的原始权属证据和历史使用事实,去反驳可能不尊重历史沿革和政策背景的测绘结果。选择正确的法律途径,从行政复议到行政诉讼,都是保障合法权益的完整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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