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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2日-12月15日
网上缴费时间
2026年2月4日-13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6年4月1日-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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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宿州考点公告
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有关通知,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26年4月11日-12日、18日-19日、25日-26日举行,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报名人员应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http://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zcfg/gfxwj/rcrs/202108/t20210804_420042.html)、《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第十四条(https://www.ah.gov.cn/szf/zfgb/553956061.html)中规定的报名条件。
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下同)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考试。
三、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经认定的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一线人员报考政策优惠只能享受一次。
四、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医师、护师,可根据执业范围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五、报名参加2026年度考试的人员,计算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在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的远程教育(广播电视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等)、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举办医学类专业、相关医学类专业、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参加卫生类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照省教育厅、原省卫生厅《转发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 的通知》(教秘〔2002〕558号)有关规定执行。中等医药卫生专业学历教育参加卫生类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照原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中等医学教育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科秘〔2003〕122号)有关规定执行。在计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师、药师或技师等职称,从取得相应资格时间算起。特殊情况可向所在报名点咨询(咨询电话见附件3)。
六、未列入目录的卫生管理(初级师)、公共卫生管理(中级)和医院管理(中级)等3个专业考试将另行公告。
七、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中专业代码为301-365、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凡报考专业代码为203、368-373专业的人员,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部分科目的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确保证件号码一致。
九、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基础知识
4月11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4月12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其他112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基础知识
4月18、19、25、26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0:45-12:15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15-17:45
人机对话考试各专业具体考试时间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公告。
十、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2025年12月2日-12月15日期间,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原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等相关信息:https://www.21wecan.com/wsrcw/c100193/202511/1002760.shtml),并携带报名申报表及相关证件材料(附件2),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附件3)。请考生关注所在县区卫生健康委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免因现场确认时间或地点调整,影响考试报名,未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无法参加资格审核。考生可在2026年1月31日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结果。
2002年以后毕业的大专以上学历、且已通过报名系统学历验证的考生,本人签署《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4)后,现场确认时可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核实把关、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对违背诚信承诺、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和用人单位予以严肃处理。
十一、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采取网上缴费,通过考区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26年2月4日-2月13日期间完成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考试。成功缴费的考生可在2026年4月1日-26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十二、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中共中央组织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 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进行办理。
十三、本次现场确认由各医疗卫生单位统一收集、初审后,安排专人将确认材料及公示情况报告(附件5)、公示人员信息一览表(附件6)统一送至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不接受个人报名现场确认。各单位进行现场确认前,请提前和所属报名点(附件3)进行电话预约现场确认时间,错峰进行现场确认。
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docx
2.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清单.docx
3.现场确认点一览表.doc
4.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doc
5.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示情况报告.docx
6.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示人员信息一览表.xls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27日
宿州考点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清单
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报名系统内生成打印的内容完整《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请务必手工签字并填写本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确认后退回);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有关学历证明(2002年以后毕业的大专以上学历,且已通过报名系统学历验证的考生可不提交)。
4.已取得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证书复印件,聘书及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5.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在301至365、392专业的考生,须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及复印件;报考203、368至373专业的考生,须提交有相应注册记录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6.已参加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须提交2025年度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7.《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所在单位审核后签字盖章;
8.报考药学、技术类专业的在编人员须提供人社部门印发的录用批文或最近一次岗位变动批文,非在编人员须提供正规的劳动合同以及与工作年限相一致的社保缴存记录或工资流水(其中报考药士、技士的考生须至少提供1个月社保缴存记录或工资流水)。
9、网上报名须上传符合证件照要求的电子照片,照片未通过系统验证的考生,可通过报名点现场确认工作人员更换照片。
单位需提交材料(纸质版、电子版)
(1)所在医疗卫生单位对考生的公示情况报告(附件5)。单位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2)《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示人员信息一览表》(附件6)
(3)各报名点需要的其他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请按所列先后顺序排列,花名册与材料顺序一一对应。
1、学历、学位信息保存后无法删除,保存后发现填写错误的,可添加正确信息,但最多不超过5条。
2、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同时上传本人近期符合证件照要求的电子照片(禁止使用大头照、自拍等生活随意照片,禁止使用p图、美颜等工具使照片和本人不相符,若因此影响报名及考试工作,责任自负)。
3、考生个人材料、公示情况报告、公示人员信息一览表(附件5、6)由单位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现场确认。
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和报名点联系(咨询电话见附件3)。
1、网上报名系统注册须知https://www.21wecan.com/wsrcw/c100196/202411/1002152.shtml
2、考生申请修改/删除注册信息须知 https://www.21wecan.com/wsrcw/c100189/202208/ece3fae5a9fe44bdaef87d1e8a34fd29.shtml
3、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须知
https://www.21wecan.com/wsrcw/c100193/202511/10027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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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淮南考点公告
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有关通知,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26年4月11日-12日、18日-19日、25日-26日举行,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报名人员应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http://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zcfg/gfxwj/rcrs/202108/t20210804_420042.html)、《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第十四条(https://www.ah.gov.cn/szf/zfgb/553956061.html)中规定的报名条件。
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下同)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考试。
三、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经认定的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一线人员报考政策优惠只能享受一次。
四、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医师、护师,可根据执业范围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五、报名参加2026年度考试的人员,计算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在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的远程教育(广播电视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等)、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举办医学类专业、相关医学类专业、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参加卫生类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照省教育厅、原省卫生厅《转发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 的通知》(教秘〔2002〕558号)有关规定执行。中等医药卫生专业学历教育参加卫生类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照原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中等医学教育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科秘〔2003〕122号)有关规定执行。在计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师、药师或技师等职称,从取得相应资格时间算起。特殊情况可向所在考点咨询(咨询电话见附件4)。
六、未列入目录的卫生管理(初级师)、公共卫生管理(中级)和医院管理(中级)等3个专业考试将另行公告。
七、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中专业代码为301-365、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凡报考专业代码为203、368-373专业的人员,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部分科目的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确保证件号码一致。
九、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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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12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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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机对话考试各专业具体考试时间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公告。
十、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2025年12月2日-12月15日期间,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原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等相关信息:https://www.21wecan.com/wsrcw/c100193/202511/1002760.shtml),并携带报名申报表(附件2)及相关证件材料(附件3),市属医疗机构的考生按照单位指定时间,到所在单位进行报名,由所在单位统一进行现场确认,区(县)属单位请按照区(县)卫健委所公布时间节点进行报名及现场确认工作。请考生及时与单位考试报名组织部门联系,或关注所在县区卫生健康委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免因现场确认时间或地点调整,影响考试报名,未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无法参加资格审核。考生可在2026年1月31日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结果。
十一、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采取网上缴费,通过考区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26年2月4日-2月13日期间完成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考试。成功缴费的考生可在2026年4月1日-26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十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8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进行办理。< pan>
附件:
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docx
附件2: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doc
附件3: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清单.docx
附件4:安徽考区淮南考点现场确认点一览表.xlsx
附件5: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docx
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27日
附件3
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清单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内容完整的《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考生本人联系方式务必填写准确)并加盖工作单位及县区卫健委公章。
3、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在301-365、392专业的考生,须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报考203、368-373专业的考生,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有关学历证明。
5、网上报名须上传符合证件照要求的电子照片,照片未通过系统验证的考生,可通过现场确认工作人员更换照片。
6、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
7、已参加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须提交2025年度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8、报考药学、技术类专业的在编人员须提供人社部门印发的录用批文或最近一次岗位变动批文,非在编人员须提供正规的劳动合同以及与工作年限相一致的社保缴存记录或工资流水(其中报考药士、技士的考生须至少提供1个月社保缴存记录或工资流水)。
9、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诚信承诺书。
10、考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和考点联系(咨询电话见附件4)。
安徽考区淮南考点现场确认点一览表
考点
现场确认时间(不含双休日)
现场确认点地址
联系方式
淮南
2025年12月10日-12月16日
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干部人事科(淮南市山南新区建发大厦521)
0554-6674831
2025年12月11日-12月16日
淮南市田家庵区卫健委(中环国际荣府田区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
0554-2698452
2025年12月8日-12月12日
淮南市寿县卫健委(寿县寿春镇国投大厦三楼卫健委人事股)
0554-3129653
2025年12月2日-12月10日
淮南市凤台县卫健委(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胶州路北段凤台县卫生健康委)
0554-8611056
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徽考区滁州考点公告
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有关通知,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26年4月11日-12日、18日-19日、25日-26日举行,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报名人员应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http://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zcfg/gfxwj/rcrs/202108/t20210804_420042.html)、《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第十四条(https://www.ah.gov.cn/szf/zfgb/553956061.html)中规定的报名条件。
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下同)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考试。
三、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经认定的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一线人员报考政策优惠只能享受一次。
四、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医师、护师,可根据执业范围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五、报名参加2026年度考试的人员,计算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在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的远程教育(广播电视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等)、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举办医学类专业、相关医学类专业、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参加卫生类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照省教育厅、原省卫生厅《转发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 的通知》(教秘〔2002〕558号)有关规定执行。中等医药卫生专业学历教育参加卫生类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照原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中等医学教育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科秘〔2003〕122号)有关规定执行。在计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师、药师或技师等职称,从取得相应资格时间算起。特殊情况可向所在考点咨询(咨询电话见附件4)。
六、未列入目录的卫生管理(初级师)、公共卫生管理(中级)和医院管理(中级)等3个专业考试将另行公告。
七、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中专业代码为301-365、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凡报考专业代码为203、368-373专业的人员,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部分科目的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确保证件号码一致。
九、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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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12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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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机对话考试各专业具体考试时间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公告。
十、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2025年12月2日-12月15日期间,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原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等相关信息:https://www.21wecan.com/wsrcw/c100193/202511/1002760.shtml),并携带报名申报表(附件2)及相关证件材料(附件3),按照考点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附件4)。请考生关注所在省辖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免因现场确认时间或地点调整,影响考试报名,未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无法参加资格审核。考生可在2026年1月31日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结果。
2002年以后毕业的大专以上学历、且已通过报名系统学历验证的考生,本人签署《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5)后,现场确认时可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核实把关、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对违背诚信承诺、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和用人单位予以严肃处理。
十一、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采取网上缴费,通过考区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26年2月4日-2月13日期间完成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考试。成功缴费的考生可在2026年4月1日-26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十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8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进行办理。< pan>
附件:
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docx
附件2: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doc
附件3: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清单.docx
附件4:安徽考区滁州考点现场确认点及咨询电话一览表.xls
附件5: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docx
滁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27日
附件3
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清单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内容完整的《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考生本人联系方式务必填写准确)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3、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在301-365、392专业的考生,须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报考203、368-373专业的考生,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有关学历证明(2002年以后毕业的大专以上学历,且已通过报名系统学历验证的考生可不提交)。
5、网上报名须上传符合证件照要求的电子照片,照片未通过系统验证的考生,可通过现场确认工作人员更换照片。
6、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
7、已参加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须提交2025年度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8、报考药学、技术类专业的在编人员须提供人社部门印发的录用批文或最近一次岗位变动批文,非在编人员须提供正规的劳动合同以及与工作年限相一致的社保缴存记录或工资流水(其中报考药士、技士的考生须至少提供1个月社保缴存记录或工资流水)。
9、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诚信承诺书。
10、考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和考点联系(咨询电话见附件4)。
滁州
以滁州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告为准
滁州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滁州市清流西路246号)
0550-3072797
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滁州市南谯区醉翁西路369号)
0550-3526009
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人事科(滁州市南谯区会峰东路788号)
0550-3510810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
0550-3523328
滁州市琅琊区卫生健康委603办公室(滁州市琅琊区濠河路99号,琅琊区政府大楼内)
0550-3038083
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南谯区政务新区6号楼313室
0550-3112270
天长市卫生健康委人事股(天长市广陵中路52号)
0550-7331328
明光市向阳北路20号4楼402室
0550-8092891
来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股(来安县新丰路政务中心7楼712室)
0550-5617228
全椒县卫生健康委人事股(全椒县椒陵大道政务中心8号楼912室)
0550-5198176
定远县卫生健康委人事股(定远县定城镇幸福东路卫生大厦)
0550-4021383、2163310
凤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股(凤阳县府城镇文华路153号)
0550-2551580
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蚌埠考点公告
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有关通知,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26年4月11日-12日、18日-19日、25日-26日举行,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报名人员应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http://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zcfg/gfxwj/rcrs/202108/t20210804_420042.html)、《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第十四条(https://www.ah.gov.cn/szf/zfgb/553956061.html)中规定的报名条件。
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下同)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考试。
三、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经认定的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一线人员报考政策优惠只能享受一次。
四、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医师、护师,可根据执业范围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五、报名参加2026年度考试的人员,计算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在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的远程教育(广播电视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等)、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举办医学类专业、相关医学类专业、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参加卫生类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照省教育厅、原省卫生厅《转发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 的通知》(教秘〔2002〕558号)有关规定执行。中等医药卫生专业学历教育参加卫生类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照原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中等医学教育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科秘〔2003〕122号)有关规定执行。在计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师、药师或技师等职称,从取得相应资格时间算起。特殊情况可向所在考点咨询(咨询电话见附件4)。
六、未列入目录的卫生管理(初级师)、公共卫生管理(中级)和医院管理(中级)等3个专业考试将另行公告。
七、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中专业代码为301-365、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凡报考专业代码为203、368-373专业的人员,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部分科目的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确保证件号码一致。
九、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其他112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人机对话考试各专业具体考试时间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公告。
十、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2025年12月2日-12月15日期间,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原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等相关信息:https://www.21wecan.com/wsrcw/c100193/202511/1002760.shtml),并携带报名申报表(附件2)及相关证件材料(附件3)交至所在单位,各县(区)卫健委、各单位根据《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间安排》(附件4)在规定时间内至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313室进行现场确认,未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无法参加资格审核。考生可在2026年1月31日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结果。
2002年以后毕业的大专以上学历、且已通过报名系统学历验证的考生,本人签署《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5)后,由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核实把关、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对违背诚信承诺、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和用人单位予以严肃处理。
十一、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采取网上缴费,通过考区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26年2月4日-2月13日期间完成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考试。成功缴费的考生可在2026年4月1日-26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8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进行办理。< pan>
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docx
附件2: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doc
附件3: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清单.docx
附件4: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间安排.doc
附件5: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docx
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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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清单
1、学历证书原件。
2、内容完整的《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考生本人联系方式务必填写准确)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3、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在301-365、392专业的考生,须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报考203、368-373专业的考生,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4、网上报名须上传符合证件照要求的电子照片,照片未通过系统验证的考生,可通过现场确认工作人员更换照片。
5、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
6、已参加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须提交2025年度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7、单位执业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8、报考药学、技术类专业的在编人员须提供人社部门印发的录用批文或最近一次岗位变动批文,非在编人员须提供正规的劳动合同以及与工作年限相一致的社保缴存记录或工资流水(其中报考药士、技士的考生须至少提供1个月社保缴存记录或工资流水)。
9、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和考点联系(咨询电话见附件4)。
附件4
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蚌埠考点现场确认安排
2026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已开始,请考生所在单位到所属县、区卫健委(社会事业局)报名。市卫生健康委将对各县(区)卫健委,经开区、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委属各单位,驻蚌及相关单位报送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现场确认。请各单位按规定时间到市卫健委审核确认。
一、确认地点:市卫生健康委三楼(南湖路568号 313室)
二、确认时间:
12月5日:市一院、市三院
12月6日:市二院、市四院、市管辖的其他医疗机构
12月7日:市中医医院、市五院
12月8日上午:蚌医二附院
下午:解放军第902医院、省直单位
12月9日:经开区、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中心血站、市疾
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妇幼保健院、市紧急
救援中心
12月10日:龙子湖区、淮上区卫健委
12月11日:蚌山区、禹会区卫健委
12月12日:固镇县卫健委
12月13日:五河县卫健委
12月14日-17日:补充材料
12月11日-15日:怀远县卫健委现场确认点(怀远县各单位根据怀远县卫健委时间安排进行现场确认)
12月11日-15日: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蚌埠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确认点(考生按照所在单位时间安排进行现场确认)
三、要求:
1、照片要求:必须为白色背景标准证件照,不得使用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拍照片;不得使用修图软件面部修改后的照片;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吊带式服装拍照;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佩戴眼镜的须佩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格式必须为JPG或JPEG,文件大于45kb,照片必须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的照片要通过人脸识别审核。不符合上述要求者不予确认。
2、请考生注意与所在单位联系,提前将个人材料报送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到所属县(区)卫生健康委现场报名。具体报名时间请在规定确认时间前咨询各县(区)卫健委(社会事业局)。
四、咨询电话:
市卫健委:0552-3076250 怀远县:0552-8025327
五河县:0552-5055591 固镇县:0552-2122019 蚌山区:0552-2066520 龙子湖区:0552-3032552 禹会区:0552-4950658 淮上区:0552-2829436
高新区:0552-4071569 经开区:0552-308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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