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婚前同居认定家庭成员的事传的沸沸扬扬,很多人也表达了担忧和反对,很显然舆论还是被看到,立马热搜出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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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也说得很明确,目前只应用于反家暴领域,所以大家不用担心。可是网上的很多担心,并不是目前仅限的领域,而是将来的发展,很多人觉得这只是一个开始。
而且即便是仅限于家暴领域,也有问题没解决,比如十分严重的性别双标,看女性这边被家暴的认定范围多么宽泛,而男性一旦被认定后果会有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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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观女性对男性的家暴认定则很难,首先对男性动手会被认定家暴吗?哪怕是男方受伤,新闻都当成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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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都是这个样子,男性动手各有关部门妇联媒体都会重视,女性动手就没啥了,这样的典型案例太多了,还有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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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怜的六旬老汉被妻子家暴30年,还曾被打的脾脏破裂,女方一点事都没有,也没被严肃对待,法官和子女还得哄着女方。也是在法官的调解和子女的苦苦哀求下,老汉才得以用净身出户并每年再给女方7200的代价,离成了婚。
这结果,看的像是真的委屈了老汉的妻子,真的辛苦了法官,多么可笑的啊,居然没人严肃的觉得是家暴,施暴者该被惩处。当然,这是男人默默承受被家暴的情况,如果男性敢还手的话通常又被认定犯罪了,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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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甚者,哪怕女人动刀并扇耳光,还喊出让对方去死的危险言论,被男方反杀,女方都不被认定为家暴过错,男方则成了故意杀人被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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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女性在丈夫熟睡,压根没能力动手施暴的时候,将丈夫用刀杀死,事后说一句是因为丈夫家暴,就只判了5年。至于女方说的是不是真的,怎么判断的男方长期家暴,无从得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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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手上的区别就那么大,就更不要提精神虐待和经济控制了,精神虐待包丽和胖猫就是典型案例,结果更加典型了。
而经济控制,基本上都只说男不给女人钱是经济控制,女方控制男人钱呢?那么多家庭男人上交工资呢?都视而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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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双标是长久存在的,但这次的解释也没有说双标问题,反而在通过列举的案例和发言,不断的给我们强调,这次要保护的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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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有一点这次的解释也承认了,那就是关于包丽案,今天几乎所有官媒的解释中都有这一段,大致就是说包丽案,当时根本找不到法律条文给包丽前男友定罪,所以这个认定是为了填补法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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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就不说一个包丽案多么受重视,先后引得《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最高检,都做出了调整和修改,咱就说一点,包丽案的最终判决结果是在2023年6月15日吧?法院认定双方存在实质家庭成员关系,于是乎包丽前男友虐待罪成立,被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赔偿73万余元。
那也就是说,在当时压根就没有这个认定,不过还是以此给包丽前男友判了。这点我之前的文章就说过,当时明显就是牵强定罪,现在官媒自己都承认,到了这里按理说一切的找补解释都已经苍白,可我没想到还有这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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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真的,对于这种认识,我连辩驳的欲望都没有,完全无视了主要的问题,拿着细微的区别来解释自欺欺人。就像有人森林点火致火灾,他跳出来说用打火机点的才是犯罪,用火柴点的可以理解,不能相提并论一样。
其实通过包丽案就能看出来,当时的法律没有一条能给包丽前男友定罪的情况下,最后包丽前男友依然通过认定家庭成员被判刑,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如果真想给你定罪总会有相应的办法和解释,只看愿不愿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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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更准确一点,就是受害者是否引起足够的重视,所以那些在胖猫事件中,说是因为法律无法给谭某定罪以此来推脱的可以闭嘴了,真正的原因你不承认也没用,结合一看只要不傻什么都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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