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动保宠保这块,曾有读者建议我不要趟这趟浑水,但既然坚持做自媒体,本来就要迎战这些唇枪舌剑,干就完了。
关于所谓虐待动物,一直是个月经贴。此前有新闻报道, 山东郓城一名男子持刀砍死家中宠物狗后对妻子说 “就是砍个狗也不犯法”,这句话确实道出了当前动物保护的法律困境。近期,司法部公开征集2026年度立法项目建议,有网友发起的《反虐待动物法》投票获得410多万票支持,支持率高达96.37%。
但问题在于,这一数据看似反映了压倒性的民意,然而细究起来,这个投票是由宠保账号发起的,参与者也基本上是动保人士,其代表性很明显是不靠谱的。这属于典型的“幸存者偏差”,就像是在妇幼保健院调查生育意愿、在火车上询问乘客是否买了票、在烤肉店采访是否爱吃肉一样,结果自然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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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表示:“立这个法之前,麻烦先立《反遗弃动物法》。”这一观点直击问题要害。当前关于动物保护立法讨论一直存在本末倒置的嫌疑。
每年都有数以万计的宠物被主人遗弃,这些动物往往流落街头,不仅自身生存困难,还容易引发公共卫生和安全问题。流浪动物产生的源头正是遗弃行为,而虐待动物事件中,有相当部分针对的就是流浪动物。更有甚者,流浪动物甚至可能沦为毒贩制毒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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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逻辑上讲,控制源头比处理后果更为紧迫。如果没有对遗弃行为的严格约束,反虐待法只是在处理“下游”问题,而“上游”仍在不断制造新问题。
宠物主享受养宠权利的同时,本就应该承担相应责任。一项健全的动物保护法律体系,应该先从明确养宠人的责任入手,而不是拉着全社会为少数养宠人的不负责任行为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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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的统计数据显示,430多万投票者中,96.37%支持《反虐待动物法》立法。表面看这好像是强大的民意表达,但关键其实在于投票发起者和参与者的身份特征。
投票由宠保账号发起,关注该账号的自然是动保爱好者。这就像在环保大会上调查化石燃料支持率,结果可想而知。这种“同温层效应”使得投票结果从一开始就不具备普遍代表性。
任何立法都应该是基于社会整体利益,而不是特定群体的诉求。我国立法出发点始终是保护人类社会利益,正如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所言:“我国目前有专门的法律来保护野生动物,再出台《反虐待动物法》可能会过于强调动物的重要性。”
立法需要理性讨论,而不是被情绪绑架。真正的民意应该是来自科学、全面的调查,而不是某一特定群体的高音量发声。后者要是真有效,特朗普就不会赢第二次总统大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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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保护主义在全球范围内早已成为一种“政治正确”,但这种正确性背后隐藏着诸多问题。
动保人士强调动物权益,却往往忽略了权利与责任的对等性。要求公众为小众爱好买单,是否真正公平?正如有人尖锐提问:“动保人士的爹妈过得还好吗?动保人士昨天吃牛排和鸡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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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问题直指动物保护主义的矛盾之处:如何界定保护范围?宠物与家畜的区别何在?如果一头柯基犬应当受到法律保护,那么猪、牛、鸡呢?
这种选择性保护暴露了动物保护主义的任意性。更值得注意的是,极端动保主义常常演变为一种道德优越感的展示,而不是去真正面对实际难题、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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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某些人纯粹是出于善意支持立法,那也必须面对一系列技术性难题。付建律师指出,需要解决的问题包括:如何定义虐待行为?如何确定虐待行为的危害程度?遗弃动物是否属于虐待?
法律需要明确性,而“虐待”的定义却存在巨大模糊空间。比如,动物表演是否属于虐待?农村宰杀家畜是否违法?喂一种动物吃其他动物算不算违法?这些界限不清的琐碎问题,会导致法律陷入罗圈架,根本难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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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执法主体也不清晰,虐待边界难以确定,这天然就会造成极大的争议。在现有法律体系下,更可行的路径是完善现有法律法规,而不是单独去制定一部根本难以执行的新法。立法资源是有限的,必须充分考虑投入产出比。
相比于专门立法,通过加强社区治理、完善宠物登记制度、建立流浪动物收容体系,或许更能切实改善动物福利——当然这背后最重要的问题就是,钱从哪来?如果要从普通人缴纳的税里出,那还是拉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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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毕竟不是用来表达道德优越感的工具,而是调节社会关系的实用手段。面对动物保护议题,我们更需要的是“钱从哪来”的务实态度,而不是成天搞冠冕堂皇的道德表演。
当然,动保分子不止会搞表演,甚至能形成一股逆流。像今年5月海南的所谓“拖行虐猫事件”,动保群体就持续在网络散布“奔驰女车主故意虐猫”等不实信息,并对女车主进行人肉搜索、电话骚扰,甚至聚集围堵女车主所在小区及辖区派出所,要求严惩女车主。简直岂有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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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保护的本质,是基于对生命的尊重,但尊重的前提是公平与理性。当动保已经沦为少数人践踏他人权益的工具时,它早就背离了初衷。那还谈什么立法?吃饱了撑的,洗洗睡吧。
另外还有个好消息,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次修订专门给养宠划了“红线”——
第八十九条规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但具体执行层面会如何就不好说了,我看够呛。
最后我还是要奉劝很多人云亦云的“大善人”,不要听风就是雨,爱护动物本身没有错,但请从自己兜里掏钱,而不是让所有人都来承担。不管你家宝贝有多可爱,丫叫它儿子也好亲爹也罢,在正常人眼里就是一只普通动物,不讨厌就已经很给面子了,还妄图让我们跟着买单,做梦。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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