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涉税中介机构晋城市安瑞兴邦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协助其服务对象偷逃税款案件。
经查,晋城市安瑞兴邦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为其服务对象代理记账期间,通过白条入账、虚增成本等方式为其服务对象列支成本,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造成其服务对象少缴税款10207.80元。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晋城市安瑞兴邦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处其服务对象少缴税款50%的罚款共计5103.90元,同时,晋城市安瑞兴邦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存在通过少列成本虚假纳税申报等偷税行为,对其依法追缴少缴税款、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71274.03元。目前,涉案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税务部门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规定,将晋城市安瑞兴邦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蹊跷白条背后涉税中介有何秘密?
近期,晋城市税务稽查部门在对百盛财工贸公司开展检查时,发现其账簿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存在白条入账、虚增成本等问题,以此少缴相关税费。随着检查人员进一步深入询问,百盛财工贸公司辩解道,该公司账簿资料均由涉税中介机构安瑞兴邦公司代理制作,税务申报也由其完成,具体记账操作都由中介机构负责,不了解其中的具体情况。
安瑞兴邦公司是一家专业涉税服务机构,记账业务理应相对专业,为何会犯如此低级错误?稽查部门决定对安瑞兴邦公司开展深入检查。
协助偷逃税岂是“拉拢客源”妙招?
经过检查人员详细调查,安瑞兴邦公司作为专业涉税服务机构,背离行业规范,为了“拉拢客源”、谋取利益,实施了违规操作。一方面,通过伪造凭证、虚构成本等手段,帮助服务对象人为降低税负,名义上是“筹划”,实际则是“协助偷逃税”;另一方面,安瑞兴邦公司作为当地比较知名的涉税中介服务机构,其自身在纳税申报时,未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如实进行纳税调整;还存在获得财政补助资金后未申报、部分列支费用未取得合法有效扣除凭证,通过隐匿收入、白条列支等手段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等问题。作为税务代理公司,却没有做到应有的合规经营、诚信纳税的模范表率。上述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更破坏了涉税服务行业的专业性与公信力。
涉税服务机构合规经营方为“正道”
经稽查部门确认,2021年至2023年期间,安瑞兴邦公司在为其服务对象百盛财工贸有限公司代理记账期间,通过白条列支、虚增成本等手段,帮助百盛财工贸少缴税款,同时安瑞兴邦公司自身还存在虚假纳税申报等偷税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规定: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晋城市安瑞兴邦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双重违法行为作出追缴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的处理处罚决定。
对安瑞兴邦公司作出其服务对象少缴税款10207.80元的0.5倍罚款共计5103.90元,同时追缴安瑞兴邦公司少缴税款及滞纳金并处0.5倍罚款的决定共计71274.03元,上述款项已足额缴纳入库。同时,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规定,税务部门将安瑞兴邦公司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原标题:警惕“筹划”变“偷税”——揭秘涉税中介协助企业偷逃税款真相
来源:山西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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